,莫非……”
李老爷说:“唉……申屠大人不肯收。”
管家说:“说不定只是当时不方便,不如晚上再悄悄上他家试试。”
李老爷说:“好吧,你去试试吧。若他肯答应,三万都可以给。”
管家说:“好,我现在就去!”
说完,管家拿上银票即刻出门。
管家走后,李老爷越发不安,对着观音又烧香又祷告。
直至半夜,外面终于传来狗叫声,管家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摇着头,苦着脸报告说:“老爷。他不但不收,还责骂我一顿。”
李老爷长叹一声,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唉……”
看老爷此状,管家安慰道:“老爷,少爷只算是误伤人命,罪不至死。这申屠大人既然不贪钱,想必会秉公执法,少爷还有救。何况其他官员上下都收了咱的钱,会帮着说话的。你就宽宽心吧?”
听了这话,李老爷才宽心少许,但仍然无法彻底释怀,如同命根子被夹在剪刀口上。
几天后,申屠大人召集众官员研商此案。
捕头禀报说:“大人,在下走访了在场的茶客和店方人员。没人看见李仁才从刘文手中抢到了发簪,并用发簪刺死刘文,只看见两人扭打成一团,刘文就在这时被发簪刺中身亡。因此,在下认为,李仁才是误伤人命。”
师爷则说:“大人,在下也仔细分析了李仁才的口供和各方的证词,确实没有漏洞。诸多人都在场,也没能证明是李仁才用发簪刺杀刘文。只能推定为李仁才和刘文扭打过程中误伤人命,虽有罪,但罪不至死。”
县尉大人则说:“李仁才是本县有名的富家公子,并无恶行,平时就与人为善。他断不会故意害人性命。”
县丞则说:“大人,李老爷向来奉公守法,对儿子管束甚严。我也相信李仁才不会轻易做出害命之事。”
其它众官员议论纷纷,皆点头诺诺,并无异议。申屠当即决定升堂结案,判李仁才误伤人命罪,处以刺配充军之刑,发配沧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