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豪没让林默等太久。
第三天上午。
林默刚到公司,把皮卡停进地下车库,手机就响了。前台打来的。
“林哥,孙正毫又来了。这次带了两个律师,说要找苏总监当面谈。”
林默上楼的时候,理赔部大厅里的气氛像被人调到了静音模式。
同事们埋头盯着各自的屏幕,键盘敲击的声音都轻了三分。
谁都知道孙正豪是海沧市排得上号的商界人物。
正豪医疗器械集团的年营收过十亿,是商会的常务理事。这种级别的客户上门,整栋楼的空气都会紧一紧。
林默推开苏清寒办公室的门。
苏清寒坐在办公桌后面,表情没什么波澜,手里翻著一份文件。
“他们到了?”林默问。
“在会议室。两个律师,其中一个是海沧市律协的副会长,叫刘振邦。”苏清寒合上文件。“来头不小。”
“催赔?”
“发了律师催告函,要求我们在七日内完成审核并启动理赔拨付。理由是审核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苏清寒把催告函推过来。
林默扫了一遍。用词专业,条理清晰,每一条都卡著保险合同和《保险法》的条款来引用。
“写得不错。”林默放下催告函。“但卡不住我们。”
“你有什么说法?”
“千万级保单有单独的财务审查条款,孙正豪签合同的时候同意的。”
“这个条款规定,保额超过五百万的重大理赔案件,保险公司有权启动独立财务审查程序,审查投保人的财务状况和投保动机及受益链合理性。”
“这个程序的启动不受三十日审核期限制。”
苏清寒看了他一眼。
“你什么时候把合同条款背得这么熟的?”
“被您扣了几次钱之后。”
苏清寒没接这个茬,站起身。
“走,去会议室。”
会议室里。
孙正豪坐在长桌一侧的中间位置,左右各坐一名律师。
左边的中规中矩。右边的刘振邦年纪偏大,花白头发,戴眼镜,坐姿端正,派头很足。
苏清寒和林默进来,坐在对面。
刘振邦先开口了。
“苏总监,我是孙先生的代理律师刘振邦。今天来,是就姜若晴女士千万重疾险理赔案件的审核进度问题,进行正式沟通。”
他把一份催告函正本推过来,下面附了一份法律意见书。
“催告函我们已经发了。根据贵公司与孙先生签订的保险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审核期为三十个工作日。”
“目前已过去十五个工作日,贵方既未出具审核结果,也未给出合理的延期理由。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
苏清寒接过催告函,翻到最后一页。
“刘律师,催告函我们收到了。关于审核进度的问题”她看向林默。
林默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盖著红章的通知单。
“孙总,刘律师。在你们的催告函到达前,我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正式启动了千万级保单的独立财务审查程序。”
他把通知单放在桌面中央。
“这项程序的启动条件是,保额超过五百万且涉及高额理赔的案件,保险公司有权对投保人的财务状况和投保动机以及投保受益链的合理性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独立审查。”
“审查周期为另行计算的四十五个工作日,不纳入常规三十日审核期限。”
他的手指点了一下通知单下方的签名栏。
“孙总在投保时签署的投保确认书第九页,有您本人的亲笔签名,确认同意该条款。”
刘振邦把通知单拿过来看了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