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
宋明辉三十五六岁,圆脸,体型偏胖,穿一件深色t恤。
和林默想象中“城里做生意的侄子”差不多。坐姿端正,双手交叠放在审讯桌上,表情克制。
他旁边坐着一个律师。四十多岁的男人,薄嘴唇,衬衫领口系得很紧。
沈星彤坐在对面,手里拿起借条。
“宋明辉,你说这张借条是你叔叔宋志远生前写的?”
“是。”宋明辉的声音很平,语速不快。“两年前,我叔叔找我借了两万块钱。我做生意的人,也不差这点钱,本来不打算要他还。但他坚持写了借条。”
“你叔叔找你借钱做什么?”
“修房子。他说屋顶漏了,要买材料。”
沈星彤翻了一下借条。纸张确实泛黄,折痕陈旧,上面的字迹用蓝色圆珠笔书写,墨迹有褪色。
“你在城北分公司办理保单挂失补办的时候,为什么把受益人改成你自己?”
宋明辉的律师开口了。
“沈队长,我的当事人已经解释过了。宋志远生前与其妻子方秀莲的关系并不融洽。宋志远曾多次口头表示,希望将保险受益权转给侄子宋明辉,作为两万元借款的抵偿。”
律师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张打印件。
“这是宋明辉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事发当天,宋明辉在海沧市城区的建材店正常营业。店铺监控记录、客户签收单,还有两名员工的书面证词均可佐证。”
沈星彤拿过不在场证明扫了一遍。
“宋明辉不在场不代表他没有参与。你的当事人可以雇人作案。”
“那请警方拿出证据。”律师笑了一下。“我注意到你们目前用来创建关联的,主要是一段来源不明的音频录音。我的当事人对音频真实性提出异议。而且就算音频是真的,里面说话的人是王二狗,不是宋明辉。传闻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不具备直接证明力。”
旁听室里。
林默盯着审讯借条。
隔着单向玻璃,距离大约四米。
视线定在借条右下角的签名处。
“宋志远”三个字,蓝色圆珠笔,字迹偏大,笔画粗重。
四米的距离,肉眼看签名的细节很吃力。
但林默不需要肉眼。
【微观透视】。
视野推进。穿过玻璃,单向玻璃的结构是两层普通玻璃夹一层半反射膜,总厚度不超过两厘米,在三米可视深度内可以穿透。
穿过玻璃后,视线对焦到审讯桌上的借条。
四米。超出三米的极限距离。
看不到借条纤维层级的微观结构。
林默往前走了两步,靠近玻璃。距离缩短到两米多。
透视焦点压到借条纸张表面。
纸张的纤维排列浮现出来。
第一个发现。
纸张有些泛黄。但泛黄的分布不均匀。四个边角和折痕处的黄色更深,中间区域相对浅。
自然老化的纸张,氧化应该从外缘均匀向中心推进。四周深、中间浅符合规律。
林默注意到了另一个问题。
纸张左上角有一小片区域,黄色的色调和其他部分不一样。其他位置的黄偏暖色,是空气中水分和光照长期作用的结果。但左上角一小片黄偏冷,带着些焦褐。
茶渍,或者烟熏。
林默切换【笔迹鉴定专精】。
签名“宋志远”三个字的运笔特征开始在脑中分解。
第一笔。“宋”字的宝盖头。
起笔方向从左向右,横画的起始端有一个微弱的逆锋,落笔时笔尖先向左回了一下再向右行进。
这个动作在书法里叫藏锋起笔。日常手写极少出现,除非书写者长期练过毛笔字。
林默在方秀莲递来的原始保单上见过宋志远的签名。那个签名的起笔是直接从左向右切入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