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得要的。我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写到红纸的末端,躺下时脚丫子刚好够着,倍儿满意。老话说:“嘴大吃四方”,我脚大正好走天涯,想我这少年时期的归宿就在脚下踩的这一排字上了,心里还有点小惆怅,很快思绪就飞到了一个个笑魇如花的俏丽脸庞上,顿时精神斗擞,竟有些等不及,身子也象被召唤似的不自觉掉了个个儿。头枕着自己的臆想,仿佛身边睡着一个赤条条的女人,心满意足地睡去了,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
已近中午,母亲已经叫我起来吃饭两次了,我约摸着她的底线,再叫一次立马火山爆发,纵有不舍也只能和我梦中女郎依依作别。光着膀子坐到饭桌前刚要拿起碗筷,母亲一声惊呼,我差点把饭碗扔到地上。她拽着我骼膊示意我转过身子,只见我后背满满的朱砂红上面还印着墨黑的小字,仔细一看还是颠倒的,越到腰间墨色混沌成一团,像贴了张狗皮膏药,难看得让我想去撞墙,我顿时怒从心中起,对着母亲撂下一句“看你干的好事”,怨愤地钻进了厕所。母亲没有怪我,而是在厕所门外不住地问我能不能擦洗得掉,可惜我后背够不着,再加之盛夏一晚上汗水的浸透,这些印记怕是已经深入我的皮肤里了。我又急又气,古有“岳母刺字”,今有“院校百科”刺字,而且还是“倒版”,这到哪儿说理去。后来这些残存的印记伴我上了大学,无论天气多热,打篮球时我也不愿赤膊上阵,比起别人的取笑我更怕他们误会我立誓要上这所专科院校以至于纹到背上,那我简直可以为这学校“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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