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仰倒,天旋地转。倒下前,他隐约看见亲兵王明的脸——那孩子跟着他三年了,才十九岁,眉目还带着稚气。王明张着嘴在喊什么,喊得声嘶力竭,可他听不见。他只觉得累。
很久没有这么累了。
后来呢?他不记得了。
此刻他躺在陌生的床上,盖着顺军给的被子,连伤口都是顺军的医士包扎的。这个认知让他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屈辱。他孙传庭一生征战,二十岁中进士,三十岁巡抚陕西,四十岁总督军务,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成为阶下囚的一天。
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
他想要的结局,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是被乱箭射穿、被长枪捅透、被炮火炸碎——任何一种轰轰烈烈的死法,都比此刻躺在这里、被敌人救治要好一万倍。
可他偏偏没死。
“孙总督。”一个温和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孙传庭睁开眼。
李自成没有让人通传。
他独自走进这间狭小的厢房,身后只跟着两个亲兵。这两个亲兵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人,一个姓王,一个姓张,皆是膀阔腰圆、面无表情。他们守在门口,手按刀柄,目光如鹰隼般扫视屋内每一个角落——虽然这屋里除了一个垂死的老头、一个半瞎的老医士,什么都没有。
李自成今日穿着寻常:一身靛蓝色箭衣,袖口磨出了细微的毛边,领口洗得发白,却浆洗得很平整。腰间系着一条黄丝绦,那绦子已经褪成了淡黄色,边角也起了毛球,却是全身上下唯一能彰显身份之物。他脚上是一双半旧的青布靴,靴帮沾着泥点,靴底磨损得厉害,显然走了不少路。
他没有戴冠,只将头发随便束在脑后,用一根木簪绾住。那木簪做工粗糙,连漆都没上,像是随便削的。
孙传庭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
他从未亲眼见过李自成,但这一刻,他毫不怀疑眼前之人的身份。
这人的面相并不凶恶,甚至称得上温和——眉目端正,鼻梁挺直,下颌蓄着短须,肤色比寻常农夫略白些。他的眼睛很特别,乍看平和,像一口不起波澜的古井,可你若盯着看久了,便会发现那井深不可测,幽暗中隐隐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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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那里,没有刻意摆出任何姿态,周身却自有一种沉凝的气势。不是骄矜,不是倨傲,而是一种见惯了生死成败之后的从容。
孙传庭忽然想起多年前在京师,有一位老御史曾私下对他说:流寇难平,不在其众,而在其人。闯将李自成,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能舍常人所不能舍,此人若不除,终为社稷大患。
那时他不以为然。如今看来,老御史的话,竟是一语成谶。
他想撑起身子。
他不愿以这般狼狈的姿态面对此人——衣衫不整,卧床不起,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这是他一辈子不曾示人的软弱,如今却在敌人面前暴露无遗。
可他刚一用力,胸口的伤便传来钻心的剧痛,像有人用烧红的铁棍捅进他的肺腑。他眼前一黑,喉头泛起一股腥甜,整个人重重跌回枕上,喘息声粗重如破旧的风箱,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刺耳。
“躺着吧。”李自成在床边的木凳上坐下。
那木凳缺了一条腿,用麻绳胡乱绑了几道,坐上去摇摇晃晃。李自成却不以为意,将身子坐稳了,抬手示意门口的两个亲兵退到院外。姓王的亲兵犹豫了一下,见李自成目光平静,终究躬身退了出去,将门带上。
屋里只剩下三人——孙传庭、李自成,还有收拾药罐的陈医士。陈医士低着头,尽量让自己像个不存在的人。他在乱世行医三十年,见过的各路人物不少,早已学会在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
“你的伤势很重。”李自成开口,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儿的天气,“陈老先生说,能活过来已是奇迹。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