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去的是方以智的学生周文彦。这年轻人二十出头,却是秀才出身,熟读《大明律》和历代田制,说话条理清晰,待人接物也得体。他带着两个助手,当天下午就赶到了高家庄园。
庄园坐落在绥德城东,占地数十亩,亭台楼阁,气派非凡。周文彦递上拜帖,等了近一个时辰,才被引入偏厅。
高维岳五十出头,干瘦精明,穿着藏青色绸衫,正坐在太师椅上喝茶,眼皮都不抬:“新家峁的人?来替那些泥腿子说情?”
周文彦不卑不亢,拱手行礼:“高老爷,晚生周文彦,奉李同知之命,前来厘清杏子河滩地的归属事宜。”
“归属?”高维岳放下茶盏,嗤笑一声,“地契在我手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有什么好厘清的?”
“放屁!”高维岳一拍桌子,“那地是我高家祖产,地契在此!你们不经主人同意擅自开垦,按律该杖八十,田地没收!我没告你们侵占,已经是宽宏大量了!”
“高老爷的地契范围模糊。”周文彦寸步不让,“‘东至黑虎山,西至老榆树’——黑虎山在哪?老榆树是哪棵?且这份地契是弘治年间的,距今已一百五十余年,地界早已湮灭。按律,抛荒三十年以上的土地,视为无主,开垦者得之。”
“少跟我扯律法!”高维岳站起身,指着周文彦的鼻子,“在绥德,我高家就是律法!告诉你家主子,三天之内,把人撤走,粮食留下。否则,别怪我翻脸无情!”
周文彦还想争辩,高维岳已拂袖转入内室,管家高福上前做了个“请”的手势——逐客了。
第一次交涉,彻底失败。
李健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他立刻派出多路人马,从各个方向调查高家底细。
第一路去西安,由方以智通过旧日关系,查高维峰的底细。回报:高维峰虽只是布政使司经历(掌管文书的小官),但擅长钻营,与陕西按察使司的几个官员关系密切,还和司礼监某位太监的远亲结了姻亲。此人贪财好色,在西安官场名声不佳,但因会来事,暂时没人动他。
第二路在绥德本地打听,由侯方域派出的几个老成持重的情报员负责。他们扮作货郎、游医,在绥德城乡走访,收集到的信息触目惊心:
高家这些年兼并土地,手段狠辣至极。常用的一招是“围地”:先低价买下某块地周边的好地,然后或阻断水源,或破坏道路,或纵牲畜践踏庄稼,逼得中间的地主不得不贱卖土地。
对佃户更是苛刻。正常地租是五五分成,高家收到七成,遇灾年也不减免。有佃户交不起租,高家就抓人送官,勾结胥吏,轻则杖责,重则下狱。这些年被高家逼得卖儿卖女、家破人亡的,不下二十户。
“高三尺”的绰号,就是因为他兼并土地时寸土必争,连地边地角都要算计清楚,一丝一毫都不放过。
第三路在杏子河沿岸走访老户。终于,在距离河谷十五里的一个渔村,找到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船夫。老人耳朵背了,眼睛也花了,但记忆还清晰:
“杏子河滩?那可是个好地方……三十多年前,嘉靖爷那时候吧,发过大水,黄河倒灌,整个滩都淹了,淤泥三尺深。原来那里是有几户人家,地也不错,但大水之后,死的死,逃的逃,就荒了。”
“高家的地?有,高家当时在那边是有几十亩地,但冲毁了,地界石都没了。后来高家找过,没找着,也就不了了之。现在他们拿的地契……嘿嘿,鬼知道是真是假。”
老人最后说:“那地方荒了三十多年,草都不长,成了乱石滩。这两年有人去开荒,我还说呢,谁这么傻,那地方能种出粮食?没想到……还真种出来了。”
关键信息到手:高家的地契可能曾经有效,但地界已失,且三十多年未主张权利。按大明律,这种情况该由官府重新勘界——但前提是,官府公正。
李健将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