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
锦绣庄位于东市最繁华的地段,是一座三进三出的气派楼阁。金字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门口的车马络绎不绝,往来的皆是京城有头有脸的贵妇千金。
何英瑶并未大张旗鼓地亮明身份,而是带了菲尼克斯和阿月,三人乔装成刚入京的富商女眷,径直走进了大堂。
刚一跨过门槛,一股淡雅的熏香便扑面而来。大堂内布置得极尽奢华,地面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四周摆放着名贵的古玩瓷器,就连那招待客人的茶盏,都是上好的定窑白瓷。
“哟,这几位小姐眼生得很,是第一次来咱们锦绣庄吧?”
一个穿着酱色绸衫、身形微胖的中年男子立刻迎了上来。他脸上挂着职业化的笑容,眼神却在三人身上飞快地扫了一圈,精准地估量着来人的身价。
此人正是锦绣庄的大掌柜,马德才。
“听说你们这儿有新到的‘流光锦’,特意来看看。”何英瑶压低了嗓音,模仿着江南女子的软糯口音,随意地拨弄着柜台上的一匹绸缎。
“小姐好眼光!”马德才眼睛一亮,立刻挥手让伙计去取货,自己则殷勤地引着三人往二楼雅间走去,“这流光锦可是咱们的镇店之宝,一年统共也就产那么几十匹,那是专供宫里娘娘们的,也就是今儿个巧了,刚到了一批新货。”
雅间内,茶香袅袅。
伙计捧着几匹色泽绚烂、光彩夺目的绸缎走了进来。那料子在光线下流转着如同水波般的光泽,确实美不胜收。
菲尼克斯作为西洋贵族,对这种东方的织造工艺最是痴迷,忍不住伸手去摸。
“好滑,好软。”她赞叹道,随即眉头却微微一皱,指尖在布料的边缘反复摩挲了几下,“不过……这手感,似乎比上次王妃送我的那一匹,要稍微涩一点点?”
马德才脸上的笑容未变,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位小姐有所不知啊,这几年桑蚕难养,丝的成色难免有些起伏。再加上这织造工艺复杂,稍微一点温湿度变化都会影响手感。但这绝对是正宗的流光锦,咱们锦绣庄的金字招牌,那是万万不敢砸的。”
他这番话看似诚恳,实则滴水不漏,将责任推给了“天时”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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