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姨出事的时候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打他去了香港,她一直都在,教他学粤语,教他学车,带他一起走遍那个城市的大街小巷。
她从那位黎小姐嘴里听到这些话时,不觉得有多难过,只觉得有些好笑,他在寄回的每一封信里,都跟她说他很想家,也想她,可那个时候他身边是有另一位姑娘陪着他的,他从来没跟她提过,哪怕是到了现在,他还在刻意地隐瞒这一点。
她一直都清楚他有自己的野心,不愿甘于平庸,想要成就一番事业,所以在他还没从香港回来之前,她都没有答应过他什么。
香港她虽然没去过,可也知道那里繁华得让人流连,她不算是个有多大出息的人,对那种繁华没多少向往,只想守着爸妈过自己的小日子,当初她就和他说好,他要是最终选择不回来,她也完全能理解,和她说清楚就好。
只是她没想到他在野心之外,还有贪心,贪恋那个,又想要这个,他既然承诺了黎小姐,就该一心一意地对人家,不该得了人家的好,现在又跑来对她说这些。
她以为他给她的失望已经足够多,没想到临了还要闹这么一出,其实这样也挺好,不经历一些事,也不能完全看透一个人。
以前她总觉得谁都有可能会变,他也不会变,可是在这个世上,守好自己的一颗心已是艰难,她又凭什么用自己的想法去臆判他人,现在看来她之前实在是傻透了。
汪知意闷着头快要骑到家里的胡同口,才想起她妈还交待了她一桩买毛线的任务没有办,她妈打算给封慎织两件厚毛衣。
昨天晚上她没有量完的尺寸是他自己量的,她只负责记录了个数字,早知道一开始也让他自己量了,那样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不过现在后悔什么也都晚了,往好的方面想,至少知道了他应该是没什么毛病。
汪知意掉转车头,抄近路从老于家茶楼旁那条小胡同穿过去到市场,能省不少时间。
从胡同里拐弯出来,一条大黄狗从马路中央跑过来,汪知意及时刹住车,脚支在茶楼门前的台阶上,给大黄让出路。
丁贵看到汪知意,忙拿胳膊肘碰碰一旁的人,封慎回头,丁贵眼神还没给他使出去,汪知意脚踩上车蹬已经飞出去了老远。
封慎看着她艺高人胆大地直接从两辆摩托车的间隙里穿过,眉头皱了皱。
丁贵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完了,你这么一大活人站在这儿,知意妹妹都没瞅见你。”
吴绍飞挂掉大哥大,插进话来:“谁没瞅见谁?”
丁贵扬下巴点点汪知意快要瞧不见的背影:“我那未过门的小嫂子没瞅见我哥呗。”
吴绍飞着急地踮起脚,奈何他那圆滚滚的肚子太大,三十九码的小脚撑不起他笨重的身子来,到最后连汪知意的背影都没看到。
他颇有些遗憾地拍拍封慎的肩:“封老弟有福气啊,我虽然不是这镇上的人,可汪家那宝贝幺幺的名头我也是听过的,汪大夫家的门槛这些年都被人踩烂了吧,多少人托媒人去说亲都没说成,谁能想到这朵娇花让你封老弟给摘了去。”
他又想到什么,打趣道:“我听人说,我那小弟妹比封老弟你小一轮?”
丁贵神色很是正经:“哪有,吴总您这都是从哪儿听来的,我哥虽说是到年纪了,但也没老成那样,没小到一轮,也就小十岁整。”
吴绍飞一愣,又哈哈大笑,拿手指点点丁贵,你小子,不敢明着开你哥的玩笑,现在拿我来顶包。
封慎从远处收回目光,扫丁贵一眼,对吴绍飞道:“大小几岁也好,小几岁也好,都是命里注定的缘分,就像吴总和嫂夫人,十年如一日的恩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吴绍飞的老婆比他大五岁,老丈人家势大,吴绍飞惧内是出了名的,但又最烦别人说他怕老婆,最喜欢听人说他们夫妻恩爱。
他当下喜形于色,抚着自己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