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板”
“好了,结束了就把场地清一下,记得把钱财什么的都摸一下啊,然后就休息吧等着紫罗兰他们来”
“对了,你们这些俘虏放心,我们不会滥杀的,等你们的军需官布莱特到了,统计一下你们的这些年所得,然后我会统一给你们发放工资和路费”
“真的吗?”有海盗不敢置信,除了要被处死的海盗之外,其余人都很开心,本来以为保住小命就不错了,还能拿到钱。
“就你们这样,我骗你们有啥好处,而且你们要是能找到我们没找到的财宝属于立功,也能有奖金”
“这位老大,独眼财宝就没藏,就和公共财产放一块的,他平时都安排他的人看着的,他势大,我们没有办法,所以说他可能会有小金库,但是大部分财产都是在的”
“我去,他这是把这个海盗团当做自己的私人武装了,完全把自己当做土皇帝了,呃,好像也是哈,谁让他有着自己的同乡做支撑然后压迫你们呢”
“独眼他们掌控了整个海盗团,要是有不服从的早就被杀了,想反抗的也会被杀,我们就为了活下去,不得已和他走到底”
“像你们这样说,你们能不能活到退休都是个问题呀,还别说拿到钱了”
然后俘虏们就不说话,确实有可能,如果独眼想独吞财宝的话,他们也反抗不了,之所以他们还活着可能是需要他们去劫掠。
这和其他海盗不一样,船长不是自己选出来的。
海盗生意几乎是在船只被制造出来的同时就出现了。而且伴随航行技术的发展在17世纪达到高峰。
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时期,劫掠一票“够肥”的商船,每个海盗成员能分到几千英镑。这在当时是一个堪比天文数字的收入。
17世纪初期一个英国船员跑一趟马达加斯加的贸易,收入只有12磅,而且所处的工作环境与海盗并无不同,甚至根据后来的史料记载,商船船员们的生存环境可能大不如海盗——他们大多会受到商船船长的虐待。
于是,尽管海盗生涯时刻面临食不果腹甚至葬身大海的危险,上岸后也可能被政府推上绞刑架,仍然非常值得“赌一把”。16到18世纪,前赴后继的人涌进海盗队伍,这些人里有曾经的商船水手,甚至还有一些海军。
实际上,在16世纪航海时代的早期,政府与海盗的关系还非常“和谐”。为了本国海上贸易的繁荣,英国、法兰西都曾经专门雇佣海盗去骚扰别国船队。英国还给海盗船颁发“私掠许可证”。
这些手持“私掠许可证”的海盗有个特别尊贵和体面的名称:皇家海盗。只是初识财富腥味儿后,海盗们的胃口越来越大,渐渐对“不劫掠本国商船”的规矩不耐烦,于是很快放弃了“体面”和“尊重”,完全彻底的沦为海上强盗。
在今天的文学作品(包括影视作品)里,海盗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一种是野蛮血腥、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他们具象的标志有独眼、瘸腿、带金属钩子的手、肮脏的胡子和衣着;另一种则是摒弃了传统世界,一心追逐自由,在枪炮与珠宝中释放人性原始光芒的海上骑士,这种形象的具象标志包括英俊坚毅且轮廓分明的五官、利落帅气的水手靴、衣领口敞露出来的小麦色皮肤、卷曲的棕色长发、低脂多肌的身材,以及阔绰出手。
这两种形象并不矛盾,不是因为一个足够潇洒帅气的恶魔可以完全掩饰掉野蛮丑陋的暴力气质,而是说这两种形象都有着坚固的合理性基础。尤其是后一种,不仅如今有大批海盗迷怀揣着一颗粉红色的少女心,就连当时饱受海盗骚扰之苦的英西两国妇女,都对海盗有着深沉的迷醉。
在这种盲目的爱情崇拜下,海盗还被赋予了一种劫富济贫的英雄侠义形象。比如根据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