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接到消息,听闻简时在襄州境内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
李寺窝在貂皮毛毯里,抱着手炉,喝着热羊奶,舒服地眯着眼。“总算有个消息了,起码知道她在棠国,而且还在来都城的路上,说不定这会已经和我们派去的人接应上了呢!”
部落芬盘坐在李寺旁边,不认同道:“那可不一定,简时又不知道我们也来了,见有人找她,说不定还躲起来呢!”
李寺笑道:“切~就她那弱鸡,她能躲得过咱们格格派去的人马?”
部落芬冷哼一声:“你少小瞧人,简时虽然不爱念书,脑子还是不错的。就哥哥派出去那些傻蛋,还真不一定能抓住她。”
部落格认可道:“的确,那丫头从小就不按套路出牌,不过,既然知道她在棠国,也平安无事,就不必急于一时了。让崔琉崔璃去接一下她吧,部落芬,你跟她有什么事是外人不知道的吗?告诉崔琉崔璃。”
部落格鄙视地斜了一眼部落格,“那不多的是吗?你就让崔琉崔璃去她面前唱一首周杰伦的东风破,我敢保证她绝对乖乖这跟着人回来。”
李寺和部落格:汗!他们怎么就没想到呢……
21世纪的生活,随便拿一样出来都能把简时引出来啊!人在异国他乡遇到老乡都忍不住寒暄两句,何况这是穿越了千年的地方,简时会不好奇?
李寺又说:“问题是,简时她会走哪条路来都城呢?你总不能让崔琉崔璃两兄弟跑到哪就唱到哪吧?也总不能让他们见到个女的就上去唱两句吧?那样的话,他们还没出都城估计就要被打死了。”
部落芬一脸看傻子的神情望着李寺:“崔琉崔璃不是有简时的画像吗?为什么要见个女的就上去勾搭?”
李寺吐槽说:“你自己什么水平自己不知道?那画的是简时吗?眼耳口鼻哪一点对上了?”
部落芬争辩道:“那不能怪我,我学的是素描,又不是国画,给我一支毛笔能画得神似就已经很不错了。”
李寺:“你那叫神似?整张画就她脸上那颗痣最像!”
部落芬:“那不就行了,抓住了她的主要特征不就好辨认了?你看不出来那是因为你没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李寺:“她这颗只是一颗芝麻大小普普通通的小黑痣,你看看你画的?跟颗媒婆痣一样……”
部落格被吵得头疼,“能不能安静一下,现在是要想办法怎样才能和简时对接上,五天前传来的消息,她跟一个男子在一起,那男的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就不担心吗?”
李寺和部落芬阴阳怪气道:“哦~”
部落芬被部落格眼风一扫,马上怂道:“这个嘛,你想想哈,如果你被人追踪,你会怎么做?”
李寺附和道:“要是我,我肯定会往人迹罕至的地方跑,山林什么的,是最好的选择。既能躲过追踪,食物资源也充足。”
部落格沉思一会,反驳道:“不一定!我们能想到的,她肯定也能想到,所以她很可能会反着来,我猜应该还是走主路。”
部落芬颔首认可,“的确,而且简时这么懒的人,你让她一直在山里蹿,估计她会宁愿被逮了。”
李寺见兄妹两人都一致认为简时会走官道,无语应声:“既然这样,你们还在犹豫什么?让那两兄弟赶紧出发啊。”
部落芬说:“还不行,前往都城的路不止一条,这五天也没有其他消息传来,你怎么知道她有没有绕道?”
三人各自沉思,拿着新制的地图比划着,部落芬说:“你们猜,简时会不会还是走商州这条路?这条路比较好走,沿着主干道直走就能到都城,要是绕道的话,得走小道绕去归州。”
部落格应道:“你会不会看地图?她从襄州出发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