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捏了下炜王子的腮帮子,那一颗闪闪发光的珠子就掉了出来。
张家栋见那珠子顺着他的下巴,滚到了他金黄的小袄上。
他心里直嘀咕,“我滴妈呀,夜明珠,把这带回去我不就发了吗?”
正看的出神,就见那刘瑾把那珠子藏进了袖口里。
“你这死人妖,敢情你不是为了救我。给老子塞回去,那是我的。”
他转念又一想,自己那个哥哥是个二货,自己不篡位,他再活二十来年也就嘎嘣了。自己不用急的,二十来岁才当大明帝国的皇帝,这日子还算凑合能过吧。
只要自己美女送的勤,没准还能提前上岗几年。
要是再忽悠他多吃些壮阳药啥的,妃子快乐他快了,那多棒?据说他是被水淹了下就不行了,那水边的游玩项目必须安排上啊。作为他的亲弟弟,也得多提醒他常洗澡,最好用冷水,还能练意志力。唉!这些都是做弟弟的应该做的啊。
不错不错,这江山将来都是自己的,一个破珠子,就赏了这刘瑾吧。
可那也不能比朱厚照先死啊,何况很有可能,一个粉笔头就会把他打醒。
看着自己的短胳膊小腿,他心里不住地想,一岁的孩子该怎么说话才合理。
反正大人一般听不懂,要不喊‘侯普密’试试?
思来想去,他觉得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大喊一声,“哥哥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