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早上引發慘劇,她的陰謀得呈了!”
就在停頓的一剎那,辯護方提出責問:“每年燃放爆竹引起的傷害事故時有發生,不能因為燃放不當而產生慘痛便怪罪賣家,控方有硬裝榫頭的嫌疑!”
立時底下“噓”聲一片。
法官立即敲了一下法槌:“肅靜!請控方辯護!”
鮑母微笑回答:“辯方律師說得沒錯,因此而受傷的屢見不鮮,年年有。問題是燃放的“爆竹”還是變相的“手榴彈”?爆竹的底部是空的,火藥點燃後,因爆炸使體積急速膨脹,發出巨響,同時壓縮空氣向下,產生反沖作用升空。”
“而手榴彈就完全不同了,火藥密封在一個鐵制的圓筒里,拉開導火索就地爆炸,扔到哪炸到哪,拿在手上停留在眼面前,炸的就是自己,勿容置疑。經專家檢驗現場爆炸的碎片,認定這是類似手榴彈爆炸後的殘留物,這里有一份軍方武器方面研究人員出具的證明,請法官大人和評審團各位過目!”
辯方律師立時傻眼,想不到老太婆如此精明,滴水不漏,沒詞了。
過了一會,法官宣布:經評審團協議,一致確認仲上美和子有重大殺人嫌疑,雙方繼續辨論。
這回是辯方提出責疑,殺人總要有個動機,日本女子與中國茶館老板、英國咖啡館的店長,八棍子攪不到一塊,說她蓄意殺人,實在是匪夷所思!
咋一聽,理由蠻足的,場上之人人人豎起耳朵,且聽神探是怎麼回答的。
“這件事說來話長,牽涉到上回大八寺東瀛山莊遷墳的事,我國政府鑒於人道主義,履行國際條款,允許將在中國戰死的日本軍人骨灰送回本土,并安排專船運送,不想他們秘密綁架俄國居民弗拉基米爾?尤里,藏在裝骨灰的木箱里,魚目混珠,欲偷運至鹿兒島,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請求證人出庭作證!”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允許!證人出庭!”
尤里起身離開座位,走到證人席,手放在聖經上起誓,然後回答法官的問話。
“姓名!”
“弗拉基米爾?尤里!”
“國籍!”
“俄國!”
“剛才控方人員指控被告一方曾經綁架你,有沒有這件事?不要說原因和來龍去脈,只要回答有或是沒有!”
“回法官大人的話,有!”
“可以了,你下去吧!控方有沒有其它理由?”
“有,我請求傳下一個證人!”
“允許!傳證人!”
這次出來的是穿海員制服的少壯派男子,神采奕奕,一上來就獲得眾人的好感,宣過誓後等待問話。
“姓名?”
“徐森!”
“職業?”
“揚子江輪船公司天達號客貨輪大副!”
“你要證明什麼?”
“上次本船受公司指派,運載東瀛山莊24個裝骨灰的木箱子和7個護送人員到日本的鹿兒島。沒想到他們私自夾帶6個日本人和一個俄國人,瞞過海關,偷渡出境。後來被海關邊防洞悉,要我船配合,將這批犯罪人員押回吳淞口。”
“這僅僅是事情的經過,跟你有什麼關系呀?”
“因為我是國民黨區黨部委員,上峰的命令不得不執行,因此遷怒了日本鬼子,加害與我!”
“害你什麼了?”
“天發茶館的老板是我岳父!”
“啊!”
“哦!”
“原來是這麼回事!”
“日本人真毒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