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睡不着了,都在轻声讨论。当然这次不是在讨论如何夺枪,如何拉拢更多的人跑过去。而是在说以前听到的海盗宝藏故事,还有拿到钱后如何花。
三天时间,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话,也只有把该做的事情全做了,那个宝藏既然设定下来了,那么就去,不会白白地放在那里的。
天终于亮了,程千寻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
她一看旁边还在分割的野猪肉就明白了:“新打的野猪?”如果是二天前打的,肉都有点发暗变色了。
“不是打来的。”雷格尔在火上烤着猪肉。
一旁的鲁道夫正在分割着:“是被它们同类顶死的。”
这就有点奇怪了,一看猪头,这野猪的眼睛被刺瞎了,两只眼睛被刺得成两个深窟窿,大约骨头都被大獠牙崩开了。
一起帮忙的戈登解释道:“昨天扔了一些尸体出去,几个野猪群争抢时顶死的。被顶死了二头,还踩死了二头小猪,足够分。”
也真是可笑,野猪吃人,人吃野猪,一点都不浪费。
她站了起来,去拿点材。有人就鼓起胆子问了:“还去吗?去不去藏宝洞?”
“去!”她爽快地大声喊道:“答应了就去,不会食言。”
一片欢欣鼓舞着,好象去后势在必得。她又喊道:“多吃一点,说不定是最后一顿了!”
一说气氛一下就沉静了很多,是呀,那么高兴干什么,说不定去就是送死的。
吃完后已近中午,太阳是最高的时候。
程千寻和队友们找了几块石头磨刀,将刀锋磨得锋利点。
“现在去吗?”又有人过来问了,他也不是很确定,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现在是最亮的时候。”
“当然去。”手小心试了试,刀磨得差不多了,她站起将刀插在了大腿的绑腿上,带着戏谑地嘲笑:“难道非要等到晚上,黑得只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叫他们准备好,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