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还没说完,一个拿枪的就吼:“这就不用你管了,把枪给我们,快。”
“那用完会还我们吗?”她还是装着傻,一步步地慢慢靠近:“枪在这里,如果回来的话,我们不要珠宝,交易达成吗?”
“行,可以,给我们。”对方好似渐渐忘了一件事情。
“我保证把枪给你们,但你们也要做保证,以男人的名誉发誓,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男人!”她举起了两根手指,煞有其事地道。
对方很不耐烦地,又气又好笑地道:“好,我们。。。”
就在这个时间,她举起了手枪,对准劫持戈登的人脑门上就是一枪,转而对着劫持巴伦的家伙脑袋也是一枪。
“你~,呯~”还没回过神,手中拿着枪的两个家伙,一个又给毙了。
“不,不要。。。”还有一个拿枪的双腿、包括全身都颤抖着,吓得脸色发白。但迎接他的还是一声毫不留情地枪响。
“呯~”程千寻放下冒着烟的枪,看着后面一群吓傻的人,淡淡地道:“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对不起,枪不能给你们!”
“啊,也不说一声。”戈登一把推开了死在身上的男人,手拍了拍震得嗡嗡响的耳朵,子弹几乎贴着脸过去的感觉肯定不会好。
巴伦坐在地上发愣着,半响才看着她喃喃道:“这是什么女人?”
几乎在二秒内,杀了四个大男人,一点犹豫都没有。
但程千寻也知道,她不得不这样做。如果把枪给了他们,那么死的可能不是一个人了,在退潮时,他们必须离开这个岛,也许可以将这些人扔在这里,让他们再过十五天走,可游戏有时是有规律的。她感觉必须这次要走掉,不为什么,只是感觉。
所以只有先开枪,第一枪就先解决挟持戈登的人,越是后面危险就越大。
巴伦也推开尸体站立起来,从尸体上捡回自己的枪,脑子也算是清楚,过去轻声质问道:“万一脖子上的刀一划,我不是死了吗?”
“死了算倒霉。”她冷淡地回答:“风险总是有的,我的人可没你那么多抱怨,算我没救你。”
看着那些人胆怯地往后退,她想了想后喊了出来:“哎,是不是想去看看?”
那些人特别是在前面的一大半都在摇头,随后扭头就要逃。碰到这个女魔头还是算了吧,自己人都捏在手上,照样开枪,眨眼功夫四条人命没了。
“给我回来!”程千寻又气又好笑,大声地吼着:“天亮后一起去。”
没听错吧,死活不肯去,现在居然主动要求去了?所有人都转身回来,那表情是惊呆类型。
“去呀,既然不去不死心,那么就去。”她吹了吹枪管,吹得凉一点后塞在腰后:“现在把尸体扔了,睡觉,天亮吃饱后去。”
躺下后,艾伯特蹲着过来,不确定地问:“真的打算去?”
“去,反正就过去看看,未必要进去。”她也带着几分无奈,轻声道:“再下去人都快没了,难道真打算我去铲煤烧锅炉吗?”
人确实越来越少了,不是往洞里跑,就是跑回来被砍死,还有就是。。。艾伯特苦笑着:“你就不能少杀几个?那个已经求饶了。”
她转过了身,很是认真地道:“胆子那么小,留着也没用。既然他有胆子敢挑衅,就有胆子去死。不树威,就等着他们一批批过来轮流找麻烦吧。”
艾伯特想了想,也只有点头了。他也是个只注重结果,不拘泥过程的人,会理解的。
程千寻又侧身躺下,面对着那些一直不安分、梦想找到宝藏发大财的人,他们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