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逻辑学方面,形成了相应的系统:
逻辑规律——后期墨家对逻辑的基本规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论述。在同一律方面,《经说下》中指出,“正名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认为“彼“之名只能指彼之实,“此“之名只能指此之实,彼此之名都不能既指彼又指此。这是后期墨家的“正名“原则,从中揭示了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它还十分重视同一律的应用,提出了“通意后对“的原则,即在辩论中必须先明确概念(通意),然后才能论辩(后对)。
后期墨家也把“辩“定义为争论一对矛盾命题中的是非。如针对同一动物,甲说“这是牛“,乙说“这不是牛“,就叫做“争彼“。后期墨家指出,这样的争彼是“不俱当,必或不当“的,也就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这相当于矛盾律的内容。后期墨家曾用矛盾律分析了当时流行的一些论点的逻辑谬误。例如,《经说下》在批驳“言尽悖“之谬误时指出,如果“以言为尽悖“这个命题为真,则表明存在着并不荒谬的言论;如果这个命题为假,也表明有些言论不是荒谬的。因此不管怎么说,这个命题都是不正确的。
后期墨家还揭示了排中律的内容,指出“谓辩无胜,必不当“,即认为矛盾命题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逻辑谬误——后期墨家对推理论证中的谬误问题作了仔细研究。《小取》指出,事物有相同的性质,但不一定在一切方面都相同;事物的现象相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不一定相同等等。因此,对譬、侔、援、推这些论辩方式运用不慎,或作为公式到处搬用,就会出现“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的谬误。
后期墨家把侔式推论的谬误,分为①“是而不然“,即肯定的前提是正确的,肯定的结论则是错误的。②“不是而然“,即否定的前提是正确的,否定的结论则是错误的。同时还规定了“异类不比“的类推原则。对此,《经说下》举例说,如果提出木头与夜间哪个更长,智慧与粮食哪个更多,爵位、亲属、操行和物价哪个更贵这样的问题,显然是荒谬的。
……
严格来说,张嘉师对于《墨经》的绝大部分内容,也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在很多方面而言,《墨经》的出现,则是让墨家走上了一条科研发展的道路……
当然,这也是墨家分裂的一个主要原因。
而根据传说,墨子擅长工巧和制作,在军事技术方面高于其他诸子,堪称博学多才。据说他能在顷刻之间将三寸之木削为可载300公斤重的轴承。
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一日而败”。他利用杠杆原理研制成桔槔,用于提水。他还制造了辘轳、滑车等,用于生产和军事。他还擅长守城技术(即所谓的“墨守”),其弟子将他的经验总结成《城守》二十一篇。
张嘉师感兴趣的正好是这一方面的内容。
而在战国时期,在机关术方面同样也别出心裁的学说理论,还有鲁班的机关术。
尽管张嘉师眼下并没有找到鲁班机关术的传人,但是他在深入理解到一点之后,很清楚机关术的根本:
机关术是中国古代科技文明的代表,无论是在生产、生活还是军事乃至一切需要之处,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运用机械力量,巧妙地控制事物,并达到神奇的效果,这是古人对世界的贡献。而这一贡献,源自于古代工匠们对自然深刻的观察和思考。因此机关术才如此深奥玄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