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都市言情 > 回档一九七八 > 第五十六章 守护

第五十六章 守护(2 / 3)

大喜地与徐达击掌说:“方谋渡江,而巢湖水军来附,吾事济也。”

但船队到达柳叶圩时,赵普胜听说前往和阳的河水浅涸,恐于此进退失据,为元军察觉,心生犹豫之下,率众投奔了陈友谅。正在这关键时候,天降大雨,川谷流溢,朱元璋立即派人将余舟接到和阳,轰轰烈烈的采石矶战役也拉开了帷幕……

柳叶圩有镇,名曰曹镇,东南高西北低,故东南称为东山头。据传东山头原先有一响铃塔,上面挂满了铃铛,风儿一吹,清脆的铃声能风传十几里地。现在这个塔不在了,这让我惆怅了许久。不过还有一处名胜古迹,那便是东山头下面的响石街,人走在上面,石板会发出好听的声响,因此在古时候有好事的文人出了一副对联:响石街街响石石石皆响。听说有人对出了下联,但我不知道了。

我走出了响石街,到了码头。

码头边上有一些渡船,船上载满了对岸过来买东西的老百姓,或去或来,时不时谈笑着,笑声都仿佛让清澈的河水荡起了道道喜悦的漪涟。

我看着河水,在想,当年赵普胜正是顺着这条河投奔陈友谅的,似乎他后来颇是让朱元璋感到头痛。如果当时他不做出这个决定,以他的能力明朝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开国大将?但就是成了明朝的大将,后来又会落得什么下场?河水并没有告诉我答案。

我又看着河两岸,两岸是长龙一般的圩埂,千百年来,不论朝代起朝代兴,不论河水涨河水落,它一直默默无声地守护着圩内无数生灵,看着他们一天天变老,看着一个个婴儿带着啼声出生……

几个老师都看傻眼了。

而且这种文体他们似乎都没有看到过。

其实是李默摸仿余时雨写的一篇散文。

有人称它为文化散文,前世李默则称它为碎文。

特点就是着重历史、自然与人文气息,有一种独特的文人风格,李默这一篇远不及了,但李默也无辄,一是时间太短,二是限于篇幅,或者细写,往哪儿写去?难道写到卷子的反面?当然,水平确实比人家差了不少。

感情细腻内敛而悲郁,这与其他散文不一样的,比如《白杨礼赞》最后一句:让那些看不起民众,贱视民众,顽固的倒退的人们去赞美那贵族化的楠木(那也是直干秀颀的),去鄙视这极常见,极易生长的白杨罢,但是我要高声赞美白杨树!

再比如《落花生》,它语言够朴实的吧,但中间也有一句。爹爹接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好看的东西。”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爹爹说:“这是我对于你们的希望。”

虽然有些道理,不过总让人觉得或多或少有些肉麻,余秋雨散文里却罕见这样的语言。李默这篇作文里细腻度也远远不行,不过有那么一点浊郁的味道。

另外就是碎,一般散文虽散,但是形散而神不散,中心思想是明确的。

余秋雨的文章似乎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当然,不真的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它也有中心思想与主线的,只是很隐晦。

李默这篇作文也是如此,似乎很碎,先写圩,后写河,又扯到了朱元璋身上。随后写古迹,再写渡河的人,又扯到了赵普胜身上,只有最后一句写了守护,圩埂。

非要说中心思想明确,这篇作文是太不合格了。但当真如此?

最最关键的是,李默有了好几个典,但不是强行用典,典故也是作文正文!

也许它确实很碎吧,但几个老师读到最后一句,都滋滋地倒吸冷气,全身起了一层层鸡皮疙瘩。

“是不是有些跑

最新小说: 执红伞,御万魂,废材小姐竟是罗刹鬼帝 七零:供销社采购的日常 离婚当天,霸道总裁跪求我复婚 靠美食躺赢,全京城都是我的靠山 普颜被嘲?我靠变美APP封神! 太子妃为何不侍寝 房俊房玄龄是哪部小说 星际恶雌觉醒后,七个大佬修罗场 我不是西门庆 公府上下宠我如宝,养兄一家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