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老了,”门农有些悲伤地想道,“但是我回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你到底遭受了什么样变故,这些年你都在哪里?”父亲对自己归来的长子有着无数的问题,他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这个要仔细说起来,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不过,我能够平安归来,还是全靠了那边的那位先生,是他救了我一次。”门农说着指了指还在远处的索格兰德,法伦西人向他们欠了欠身。
“一个白人?!”米亚斯人都惊叫了起来,在他们的认知中,白人都是一些可恶的恶魔,他们掠夺黑人的财产和土地,把黑人抓去当牲口一样贩卖,亵渎黑人的神祗和宗教。总而言之,对米亚斯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白人更可恶的生物了。
“不管怎么样,他是我们家的恩人,请他过来吧。我们可不能像那些白人一样忘恩负义。”老族长这样说道。既然族长如此发话了,其他人也不好提反对意见,另外他们也很好奇为什么一个白人要救一个黑人呢?
这天夜里,整个村落的人都很高兴,他们在村子中央的广场里生起篝火,把珍藏着的蜂蜜酒端出来。米亚斯人的宴会是与众不同的,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器皿,品尝蜂蜜酒时,也是众人使用同一个陶罐,只是各自轮流使用空心的麦秆来饮用。他们也会在宴会上跳舞和歌唱,但却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只要你高兴就可以随着铜鼓演奏的朴素节拍肆意舞蹈。
如果说米亚斯人最重要的私人财产是他们的盾牌的话,那么整个村庄或部族最重要的财产就是他们的铜鼓。米亚斯高原是盛产金、银、铜矿的,不过却缺乏铁矿来制作工具,所以开采铜矿对米亚斯人来说非常困难,制作一面铜鼓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铜鼓在米亚斯不但是宴会上必备的乐器,也是宗教祭祀中不可或缺的礼器,更是战斗时鼓舞士气的重要工具。当两个部落发生战斗,那么那一方的铜鼓数量更多,声音更响亮,就几乎能决定战斗的胜负。
门农的族人们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他们借着酒兴,又是唱又是跳,最后全部躺倒在了篝火旁呼呼大睡。直到最后,只有门农和索格兰德两个人保持着清醒的状态。
明媚的银月悬挂在洁净的夜空中,它的光芒洒在地面上,却使得整个草原看上去更加的深沉苍茫。远处的草丛中,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在夏夜的月光下漂浮,显得四周愈发寂静。
“真是一个愉快的晚上。”索格兰德说道,“蜂蜜酒的味道很独特。”
“琉斯大人真的这么认为么?那些白人可不这么看,他们一定觉得我们的宴会又粗鲁又野蛮。”
“至少并不虚伪。”
“确实如此。”门农望向星空,“我希望大家每个晚上都能像这样带着愉悦的心情入睡。”
“你会实现这个愿望的,好了,我来值第一班,你也休息一会儿吧。”
“那么,有劳您了。”
索格兰德在门农族人的热情招待下住了下来,这里的生活自然不能和埃菲尼的城市相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索格兰德参与到了米亚斯人的日常生活中,同他们一起狩猎羚羊和野牛,同他们一起采集蜂蜜,同他们一起种植收获马铃薯。尤其是马铃薯这种作物,索格兰德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种植方法简单,需要的水又较少,一年可以种植多次。索格兰德意识到这将是一种重要农作物,因此他仔细询问和学习了马铃薯的种植方法。(注:现实世界中,马铃薯的原产地是美洲,本作将它的原产地放在了米亚斯。)
在度过了几天太平日子后,麻烦总是会接踵而至的。
这天,众人狩猎归来。门农却看见自己的父亲蹲坐在门前愁眉苦脸,自己的妹妹与另一个青年沮丧地站在他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