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三哥又有些心痛,竟有点想不起他的样子,想想在我二十年的记忆里竟然没有女人,除了我妈就只有“女魔头”了,方觉得青春像缺了一大块,好在我还正当年能赶得及到大学补齐,论长相我也算是仪表堂堂,小麦色的肤色,五官刚毅,178的个头,少年时跟着三哥打天下身上留下不少伤痕,后来又常与“嚎”哥厮混搬搬抬抬那些生猪肥膘,伤痕加肌肉活脱脱“an”的体现。
市场上许多光顾生意的常客都是女孩,她们也是特意为了看我、能和我说上几句话,主动向父母领了买菜的差事,我自然不能让她们失望,那年代还没有手机,如果遇上漂亮的我也会随手在记帐簿上画女孩的简笔肖象作为馈赠,其实也是为满足我小小的虚荣心顺带合理的窥看一下女孩刚刚发育的身体。
我的辛苦自然不是爱心奉献,“嚎”是我的报酬,用后来的话说这叫“干股分红”。这些钱就是我胡吃海塞的资金来源,宁舍美女百人,不舍佳肴一口。我不追女孩的很大原因也是不想被人当成饭票,占了人家便宜就得管人吃穿,且不论我家的经济实力,单靠我这些灰色收入也养不起那些大小姐,与其众乐乐,不如独乐乐,食色性也,美食当前人体原始的欲望都靠边站,恋爱的人智商多为零,既然要当傻子,还是晚点的好。
每个人的漫漫人生长河中总有一段“傻 x”岁月,“嚎”哥就是我那段“傻 x”岁月的“增味剂”,他比我大四岁,从我记事起他就帮他叔在市场里卖肉,他家是桐县农村的,祖辈世代种地为生,到了他这一代爹妈不想再让他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靠天吃饭,把他托付给在城里贩卖猪肉的三叔,本意让他从此在城里上学,一家人勒紧裤腰带供他成才以求彻底改变家族面貌,谁知他无心向学,念到初三说死也不念了,任凭爹妈打骂也不悔改,最终家人也认了命,对他放任自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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