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侍女用刀轻轻切开,里面的鹅油便顺着刀刃流淌下来,滴在盘底的荷叶上,散发出浓郁的酱香。旁边还配着一小碟酸梅酱,端王解释道:“烧鹅用的是本地的黑鬃鹅,先腌后烤,烤的时候刷上麦芽糖,皮才会酥。酸梅酱能解腻,是烧鹅的绝配。”
威廉这次学乖了,用筷子夹起一块鹅腿肉,蘸了点酸梅酱送进嘴里。鹅皮酥得掉渣,肉质紧实却不柴,酸梅酱的酸甜与鹅肉的酱香混合在一起,瞬间在口腔里炸开。“绝了!这比伦敦最有名的烤牛排还好吃!” 他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连阿基米德学者都放下了手中的笔记本,专心品尝起来。
随后上桌的菜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清蒸石斑鱼用的是珠江口的新鲜石斑,只放了姜丝和葱段清蒸,鱼肉雪白细腻,入口即化,鲜得让人舌头都要吞下去;煲仔饭装在小巧的砂锅里,锅底结着一层金黄的锅巴,米饭里混着腊肉、腊肠和青菜,香气浓郁,锅巴咬起来酥脆可口;艇仔粥则盛在青花瓷碗里,粥底熬得浓稠绵密,里面放着鱼片、虾仁、花生、蛋丝,喝一口暖到心底;还有水晶虾饺和蟹籽烧卖,虾饺的皮晶莹剔透,能看到里面饱满的虾仁,烧卖顶端的蟹籽咬起来 “咯吱” 响,鲜美无比。
罗伯特教授捧着一个青花瓷碗,一边吃着煲仔饭,一边盯着碗底的花纹,嘴里念念有词:“这瓷器的釉色真均匀,花纹也精细,比利物浦博物馆里的东方瓷器还好看!要是能拆下来研究研究釉料配方……” 话没说完,便被阿基米德学者瞪了一眼,教授只好悻悻地低下头,继续扒饭。
晚宴进行到一半,侍女端上了酒水 —— 不是西方的葡萄酒或威士忌,而是用青瓷酒瓶装着的白酒,瓶身上贴着一张红纸,写着 “五粮液” 三个大字。“这是大顺川蜀之地的名酒,用五种粮食酿造,酒精度数较高,诸位可以尝尝。” 端王示意侍女给众人倒酒。
雷恩看着侍女给威廉倒了小半杯,眼中闪过一丝捉弄的笑意。他记得威廉之前总吹嘘 “什么烈酒都不怕”,上次在马六甲喝了半瓶朗姆酒就差点醉倒在甲板上。雷恩悄悄端起自己面前的酒瓶,走到威廉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少爷,难得来东方,得喝个尽兴啊!这酒看着就烈,你敢不敢跟我比一比?”
威廉正吃得兴起,闻言抬头,看到雷恩手里的酒瓶,顿时来了劲:“比就比!谁怕谁!不就是东方的白酒吗?我威廉?特纳还没怕过什么酒!” 他说着,把自己面前的酒杯推到雷恩面前,“倒满!今天不醉不归!”
雷恩强忍着笑,拿起酒瓶,将威廉的酒杯倒得满满当当,白酒在青瓷杯里泛着透明的光泽,浓郁的酒香瞬间散开,带着粮食的醇厚。“好!够爽快!” 威廉拿起酒杯,不等雷恩说话,便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咕咚” 一声,酒杯见了底。威廉刚把酒杯放下,脸色便瞬间涨红,像是被蒸汽锤砸中了脸,他猛地咳嗽起来,双手捂着喉咙,眼泪都快咳出来了:“咳…… 咳咳…… 这酒…… 这酒也太烈了!比…… 比雷霆符文弹还冲!”
周围的人顿时笑了起来。罗莎抱着卡洛斯,笑得肩膀都在抖:“叫你逞强!现在知道东方酒的厉害了吧?” 埃德加推了推眼镜,嘴角也带着笑意:“五粮液的酒精度数据说有六十度以上,比朗姆酒烈多了。” 罗伯特教授则凑过来,拍了拍威廉的后背:“小伙子,还是太年轻了!这酒得小口抿,哪有你这么牛饮的?”
威廉缓了好一会儿,才止住咳嗽,他抹了抹嘴角,脸上依旧通红,却嘴硬道:“谁…… 谁逞强了!我只是没适应这酒的味道!再来一杯!我肯定能适应!”
雷恩笑着把酒瓶收起来:“行了,别喝了,再喝你就得醉倒在这粤海楼了。” 他看向窗外,珠江上的灯火倒映在水中,如同一条璀璨的星河,“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参观大顺的商铺,听说他们的丝绸和白酒都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