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狗皮帽子,脚上蹬着厚实的牛皮靴子。
乍一看,这就活脱脱是一支刚从白山黑水里杀出来的女真精锐亲卫。
但他们手里端的,却是p40冲锋枪,背上背的是毛瑟98k,腰间挂着的是24手榴弹。
这是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混搭。
野蛮与工业,原始与现代,在这群土匪兵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大锅里的水开了。
浓郁的参汤味混杂着肉香,在峡谷里飘荡,瞬间盖过了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李锐端着一碗滚烫的参汤,没急着喝。
他重新跳上坦克的炮塔,坐在那根冰冷的炮管上,看着底下这群因为热汤和新衣而面色红润的士兵。
他们的眼神变了。
那是吃饱了、穿暖了之后,滋生出来的野心。
“好喝吗?”李锐问。
“好喝!谢将军赏!”士兵们齐声高吼,声音里透着一股子从未有过的中气。
“好喝就对了。”李锐仰头,将那一碗价值千金的参汤一饮而尽,随手将粗瓷大碗摔得粉碎。
“啪!”
碎片四溅。
李锐站起身,用马鞭指着北方,那是风雪吹来的方向,也是金国腹地的方向。
“这才哪到哪。”
“这几根萝卜,几件破皮子,就是金人手里漏出来的一点残渣。”
“在北边,在燕京,在会宁府!完颜家的仓库里,这样的东西堆成了山!他们的皇帝喝的酒池肉林,睡的是锦绣罗帐!”
李锐的声音透过寒风,钻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像是钩子一样勾出了他们心底最深处的贪婪。
“告诉我,那是谁的东西?”
“是咱们的!”黑山虎第一个红着眼珠子吼道。
“那是咱们汉人几百年攒下来的血汗!”李锐纠正道,语气却更加森冷,“现在,他们抢走了。”
“咱们不仅要抢回来,还要连本带利地要回来!”
他猛地拍了拍身下的钢铁巨兽。
“这辆车,还没吃饱。我也没吃饱。”
“既然换了这身皮,那咱们就是‘金兵’。”
李锐嘴角勾起一抹极度危险的弧度,那是猎人看到猎物时的表情。
“传我军令!”
“全军整备,目标——燕京!”
“咱们去给那些金国人见识见识坦克的威力!”
……
坦克轰鸣再起。
这一次,所有的恐惧都消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披着狼皮、手里拿着屠刀的饿鬼,在他们唯一的领袖带领下,冲进了漫天风雪之中。
而在他们身后。
那一堆失去了头颅的金兵尸体,很快就被大雪覆盖,变成了这个冬天里,第一批无人问津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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