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后厨。
傻柱正系着那个脏兮兮的围裙,站在灶台前,手里的大勺舞得呼呼生风。
炉火映照着他那张满是油光的脸,一脸的得意和狂傲。
“马华!盘子呢?动作麻利点!”
傻柱一边颠勺,一边冲着徒弟吆喝:
“今儿个杨厂长可是下了死命令,说是来了个通天的大人物,必须要最高规格!”
“嘿,这也就是我傻柱!”
傻柱往锅里淋了一勺明油,那菜肴瞬间色泽红亮,香气扑鼻:
“换个厨子,谁能伺候得了这种局?这叫谭家菜!宫廷御膳!”
“这大人物也是运气好,能吃到爷亲手做的红烧蹄膀,那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马华在一旁赶紧拍马屁:
“那是!师父您的手艺,那在四九城都是数得着的!那大领导吃了,还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去去去!少贫嘴!上菜!”
傻柱把刚出锅的红烧蹄膀往盘子里一盛,那肉皮红润透亮,颤颤巍巍的,看着就诱人。
“得嘞!”
马华端起盘子,一路小跑送进了包间。
……
包间内。
“菜来了!菜来了!”
杨厂长看见马华端着那盘蹄膀进来,赶紧站起身介绍:
“洛工,您尝尝这个!”
“这是咱们厂大厨何雨柱的拿手绝活——红烧蹄膀!也是正宗的谭家菜传人!”
“这味道,我敢打包票,比外面的大饭店都不差!”
洛川看着那盘冒着热气的蹄膀,并没有立刻动筷子。
他先是看了看色泽。
然后微微凑近,闻了闻味道。
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但在杨厂长期待的目光下,他还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皮肉,放进嘴里。
咀嚼。
一下。
两下。
停住。
洛川放下了筷子。
那一小块肉被他咽了下去,但他并没有再去夹第二块,而是拿起身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茶,仿佛是在漱口。
包间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
杨厂长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刘总工夹菜的手也停住了。
这反应……不对啊!
平时那些领导吃了,哪个不是赞不绝口?怎么洛工一脸嫌弃的样子?
“洛工……这……是不合胃口?”
杨厂长小心翼翼地问道,心里直打鼓。
洛川看了一眼那盘被吹上天的蹄膀,眼神里带着一丝失望,和一丝来自“美食家”的挑剔。
“杨厂长,这……就是你说的谭家菜?”
洛川的声音不高,却字字诛心:
“糖色炒过了火,苦味都出来了,这是基本功不扎实。”
“收汁的时候火太急,导致外皮发硬,里面却还没入味,这叫火候不到家。”
“而且……”
洛川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盘子里的配菜,轻笑一声:
“这八角和桂皮放得太多,完全盖住了肉本身的香味。这是为了掩盖食材的不新鲜,还是厨师根本不懂调味?”
“这种水平……”
洛川摇了摇头,把盘子往外推了推:
“也就是大食堂大锅饭的水准。”
“谭家菜讲究的是‘长于干货,精于高汤’,这种油腻腻的东西,说是谭家菜,那是对谭家菜的侮辱。”
轰——!
这番话,说得那是相当不客气!
杨厂长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引以为傲的小灶,在人家洛工眼里,竟然是垃圾?
是“大锅饭”水平?
但一想到洛川那“海外富商”的背景,那是吃过见过的主儿,嘴巴刁一点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