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哲身旁那支靠在石头上的中正式步枪上,眼睛里顿时有了光。冷归冷,但刚才那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那种命悬一线的刺激,此刻回想起来,反而让她心里生出一种异样的兴奋。
她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说道:“好呀,我都感觉有些饿了。唐哲,要不你去打几只野鸡来,我们烤着吃?这大山里头,肯定有野鸡的吧?”
唐哲闻言笑了起来,摇摇头说:“这种深山老林里头,想要找野鸡?难哦。野鸡这东西,喜欢待的地方是那些田坝边、麦地里,有谷子捡、有虫子吃。这林子又密又冷,它们才不来呢。”
他说着,朝不远处倒在雪地里的两头野猪努了努嘴,“再说了,我们放着这现成的两堆肉,还用得着费那个力气去打野鸡?”
申二狗一听,立刻会过意来,一拍大腿:“对呀!唐哥说得对!” 他眼睛亮了起来,兴奋地搓搓手,“反正那些猪肠子、猪下水,拿回去也是扔掉,骚气重。不如我们就在这里把它们开膛破肚,把内脏掏出来,只拿肉回去,还轻省些。顺便,割两块好肉下来,就着这堆火,烤来吃了垫垫肚子!这现杀现烤的野猪肉,那才叫一个香!”
沈月听了,也点点头。她没接话,只是弯腰从旁边的背篓里翻出几个红彤彤的红苕来,是早上出门时陈秋芸硬塞进去的。
她走到火堆边,用木棍把烧得正旺的炭火扒开一个坑,把红苕一个一个码进去,又用热灰和炭火盖上,拍了拍手上的灰,说:“我先烧几个红苕,光吃肉容易腻人,红苕解腻。”
三个人说干就干。唐哲从腰间摸出那把英吉沙小刀——这小刀还是去年在县城赶场时买的,刀刃锋利得很,削铁如泥。他走到那头母野猪跟前,蹲下身。
这种野物,身上毛粗皮厚,真要褪毛得用开水烫,费时费力。他没打算那么麻烦,直接从肚子中间下手,刀刃往上一划,“嗤啦”一声,猪皮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了里面粉白相间的脂肪层。
他又划了几刀,用力一掰,腹腔便打开了,一股热气裹着浓重的腥骚味扑面而来,里面的内脏“哗啦”一下涌了出来,花花绿绿堆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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