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大片白淅的肌肤。
美人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件衣服!
那他妈的是什么料子?
在场的记者哪个不是人精,他们或许自己穿得象个流浪汉,但给老板的情妇买单时,可是摸过真正的好东西的!
虽然光华鲜亮,但那绝对不是丝绸。
丝绸在煤气灯下没这么这么活。
它简直就象是在发光!
就象把紫罗兰色的液态宝石,直接浇筑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体上。
第二个女人出来,一身翠绿色的礼服。
第三个,宝石红————
她们排成一排,那视觉冲击力,让这群整天与油墨打交道的男人们集体失神了。
“我的上帝啊————”
一个年轻记者喃喃自语:“我好象恋爱了。”
“你那是恋爱吗?你那是发情了,小杂种!”
老道的编辑低声咒骂,但他自己的眼睛也一眨不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后台,安德烈从幕布的缝隙中冷冷看着这一切。
这些模特,是从全美秘密挑选的。
她们的训练只有一个目的,不是展示衣服,而是展示不可能的欲望。
是她们身上那股子“老娘穿的不是衣服,是你毕生的追求”的劲儿,都是洛森亲自设计的心理战术。
接着,第二轮开始了。
音乐变得轻柔暖昧,模特们换上了睡袍。
“哦,天哪!”
如果说刚才的礼服是震惊,那么现在就是一场小规模的暴动。
蕾丝,大量的蕾丝!
若隐若现的,在灯光下泛着诱人光泽的朱雀丝!
“塞缪尔这狗娘养的,他居然敢————”
一个记者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愤怒:“他这是在卖春吗?”
“如果这是卖春————”
另一个记者舔了舔嘴唇:“那他妈的,给我来一打。”
“看过瘾了吗,先生们?好看吗?”
“好看!”
这次,有几个被安德烈提前安排好的托儿在人群中大喊。
但诡异的是,这一次,没有记者去反驳他们。
“好看是好看,塞缪尔。”
《纽约先驱报》的那个势利眼,菲茨威廉,高声发难:“可这跟你那空空如也的州财政有什么关系?这些奢侈品,恐怕只有在巴伯里海岸最红的婊子才穿得起吧?”
“问得好!”
塞缪尔非但没生气,反而更加来劲:“奢侈品?这就是我今天要告诉你们的,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走到台边,一个助手递给他一件衣服。
这是一件真正的丝绸礼服。
“这是奥尔良的骄傲,你们都认识。你们的老板娘,在床上勾引你们老板的时候,穿的就是这玩意儿。它漂亮吗?当然,它值钱吗?他妈的当然,这件玩意儿在旧金山要卖到八十美元!”
“你们也知道。”
他话锋一转,变得轻篾:“这玩意儿你多看它两眼,它就褪色了。你家女仆要是敢用熨斗碰它一下,你就得用马鞭抽死她。这他妈的就不是衣服,简直个祖宗!”
“但是我们的就不一样了,朋友们!我们加州的工程师,他们不相信邪。他们想,凭什么只有那些东海岸的吸血鬼,那些伦敦的老婊子才能享受丝绸的顺滑?凭什么我们的妻子,我们的女儿,就得穿得象个土豆口袋?”
“于是,他们试验了一千多种材料,把头发都熬得不剩下几根,终于他们成功了,我们叫称之为,朱雀丝!”
“它比丝绸更顺滑,比天鹅绒更坚韧,色彩也更加丰富鲜艳!”
他抓起助手递过来的一杯威士忌,猛地泼在了那件紫罗兰礼服上!
“哦,不!”
年轻记者下意识就觉得心疼,这么好的东西就这么糟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