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更是难。
但没想到,小叔今年竟然提前回了榆市。
更匪夷所思的是,这小叔一回来就闯祸,进了局子还断了腿。
那边的徐新桐的吐槽声还在耳畔一个劲儿响。
“我爸上班,让我去接他。可我特么现在关小谢家里打游戏呢……我靠我靠!关小谢!准备开团了!……我回家一趟得一个多小时了,反正你在家,你帮我去领人,到时候我请你吃饭嗷!”
说完急吼吼的就要挂断。
余榆脑子一梗,急得说话都结巴了:“可……可我不认识你小叔。”
“噢!他好认得很!”
手机那边开始传来了关小谢的怒吼,战况激烈。
余榆等着话,握紧了手机。
三秒后,徐新桐从这片紧锣密鼓的团战中艰难回应道:
“人群里最帅最狗的那个就是!”
话音一落就断了线。
同时给她发来了派出所地址。
派出所是距离高建路二十分钟路程的另一辖区葵由湾。
余榆只好换上简单T恤牛仔,顶着六月绚烂的太阳一路走到葵由湾。
派出所大门口底下有几棵排列齐整的桂树与大黄葛树,今天天热,叶片绿油得反光,笼罩得白色长方小砖隐隐泛青。
门口值岗的那位年轻民警叔叔认得她,疑惑地瞧了她几眼,还以为小姑娘受了欺负,瞪着眼问道:“余榆?你怎么来了?!”
余榆一瞧架势就知道对方误会,赶紧摇头,说自己来这儿帮忙接个人。
“噢,接人啊……接的人话在那边。”
民警松了口气,指了指她身后:“是那哥们儿吧?你认得他?这哥们儿好口才啊,舌战群雄,一个人单挑拍板五六个壮汉。远哥他们到的时候啊,现场鸡飞狗跳的,愣是不见他服软,胆子真大……”
余榆转身去。
两位警官从她身侧匆匆而过,挡住了视线。
她晃了晃眼,视线一时间凌乱混沌。等片刻后再次聚焦,她定睛而去。
对面的公示墙上陈列着近五年来优秀民警的信息,个个穿警服戴警帽,正义凛然成一排。而那一排排红不棱登的荣誉之下,却松松垮垮地坐着个极不着调的少年。
他正在休憩,脑袋后仰,抵着后面的公示墙,双腿大喇喇地随意放着,其中一只脚踝红肿,有简单处理的痕迹。
男生身上穿着件灰不溜秋的T恤,牛仔裤是当下最流行的黑色破洞款。T恤领口那块儿因为男生过于随性的姿势露出一截白皙皮肤,凸起的美人骨若隐若现。
那东倒西歪的做派在庄严的派出所里,格外显眼。
可余榆慢慢就撑开了眼。
那一年,中国社会对帅哥的审美停留在了“花美男”“小鲜肉”一词。大街小巷的文具店、零食摊都售卖着那些画着深邃眼线的韩流帅哥。
余榆很少关注这些事情。但如果主流审美偏柔性美男,那么她完全确定,眼前男生的长相,与这主流截然相反。
那是很周正的长相,轮廓凌厉浓烈,骨子里却透着舒朗与懒散劲儿,人群一眼出挑。
她挪动步子,向他走去。
视野一寸一寸拉进,仿佛电影里由远及近的运镜,男生深邃的眉目也在眼前一点点清晰生动。
她语文差劲儿,但记得有个词,叫「剑眉星目」。
周围的同龄的男生里,要么是哗众取宠闹腾得不行,要么安静内敛说话声都十分轻浅。
似乎少有这种气质利落得近乎锋利的男生。
她想了想,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
曾经徐新桐如一只骄傲的孔雀,将那份刊登过他文章的报纸摆在她跟前炫耀时,她扫了一眼那篇文末落下的署名——
徐暮枳。
一个文气到与他汪洋恣肆的文风做派全然相悖的名字。
干净的白色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