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一定要是一个標准的野战团,既然兵团可以是团,那么保安团也可以是团嘛。
“就这样,大家都各自忙去吧,能帮忙做饭的就帮忙做饭,不能帮忙做饭的就打扫一下卫生,一个小时之后准时开饭!”
眾人闻言纷纷散去,王凌也算是初步掌握住了话语权。
来到屋子里面,谷小麦已经收拾出一片地方来了,他之前躺的那张破门板搭的床也在这里。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王凌只能將就著躺下,躺下之前还和谷小麦说道:“我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吃饭的时候记得叫我!”
“是,长官!”
不一会儿,床上就响起了王凌轻微的鼾声。
日头已经快要落下去的样子,天色也已经有些昏暗,但这个破落的小院子却热闹非凡,猪肉白菜燉粉条子的味道馋的人直流口水,混合著米饭的香味,充斥著这一小片天地。
饭熟了,菜也好了。
所有人都围在一起,催促著谷小麦赶紧去把王凌叫醒,同时拼了命的闻著空气中的香味,仿佛这样就能更饱一点——这久违的肉香味,让他们觉得就算明天就把命卖给王凌了,那也是值得的。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群溃兵流著口水、眼巴巴的看著院子里的动静,这让院子里的溃兵们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们有长官给买肉吃,而你们没有!
在眾人的催促声中,谷小麦来到了王凌的床前,轻轻的摇了摇王凌的肩膀:“长官,长官,醒醒,吃饭了!”
王凌被谷小麦摇醒,本来有起床气的他刚想骂人,但迷糊的双眼看到了谷小麦身上的衣服,瞬间便清醒了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不是在全是共軛父子的大学宿舍里了。
坐起身来,双手用力的搓了搓脸,让自己更清醒一点之后,王凌这才说道:“走吧,吃饭去!”
说完,就起身向外走去,谷小麦也立刻跟上,显然已经適应了自己勤务员的身份。
出得门来,就看到所有人都集中在院子里,每个人的手里都端著或破碗、或盘子、或钢盔、或其他等用来装食物的器具,正眼巴巴的看著他。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伙溃兵正围在院子门口,不少人都是一副流著口水、闭著眼睛在疯狂嗅味道的模样。
“长官,您的饭!”马大志用全院最完整、最乾净且洗了好几遍的碗给王凌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上面还铺了一层油汪汪的肥肉,看的其他人直流口水。
就连筷子,都是院里唯一的一副筷子,其他人都是找的木棍充当的筷子。
这是对王凌的特殊照顾,就连肉都是最肥最好的那几块——缺盐少醋的年代,能补充油水的肥肉比瘦肉要受欢迎的多。
眾人看著王凌碗里的肥肉,虽然口水都要流到脚后跟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肉都是长官买的,要是没有长官的话,大家都得饿死。
长官多吃两块肥肉而已,怎么了?
但王凌內心的想法却明显和他们不同:他穿过来也不过就一天的时间而已,本来就不是个喜欢吃肥肉的人,哪怕是饿了一天了,肚子里也是不缺油水的。
这样的大肥肉看著就想吐了,更別说是吃了。
“肉我就不吃了,给兄弟们分一分吧!”王凌把肉夹回锅里,只舀了一勺汤浇在米饭上面,又问道:“外面这些人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