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人回答,我可以当做没听到这句话!”王凌说道:“这一次就算了,但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有什么事可以当面和我说,我又不是什么暴君,只要说的有理,我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说著,王凌转头看向孟烦了:“孟烦了中尉,我之前是不是告诉过你,那几根金条是假的。”
“是!”孟烦了依旧嘴硬:“但是你不是说你没钱了吗?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是没钱,但是不代表我身上没有可以换钱的东西,是你坚持要那根金条的!”王凌一句话就偷换了概念,把锅甩到了孟烦了的身上,然后用脚踢了踢身边的袋子:“我用一块手錶换了一些钱和粮食。”
王凌还是在当铺时的那套说辞:“那块手錶是我升校官的时候我舅舅送我的礼物,高山国原厂出品的全钢带的机械腕錶,价值两百米刀!要是放在几年前,说不定能换上千块大洋,可惜现在这个境况,也就只能换这些东西了。”
“没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弟兄们愿意信我,我以后一定让大家都能吃上一顿饱饭!”说著,王凌把袋子打开,露出里面的肉和米,又问道:“肉很难得,可不能做坏了,得找个厨师来,你们当中谁会做饭!”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米和肉上面移开,看向了人群当中的某个腰上还插著一把菜刀的人。
那个人也把手高高的举起:“官长,我,我,我会做饭啦”
王凌一眼就认出来他是谁了,但还是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人脚用力的一跺地,敬了个军礼:“报告长官,我系(是)马大寄(志),粤东省人,粤军步兵连下系(士),最早打过彭城会战。”
“好,马大志下士,那今天晚上的晚饭就交给你了,我给你五斤猪肉和十五斤糙米,务必要保证大家都能吃上饱饭!”王凌笑著说道:“听说你们粤东省人都擅长煲汤,有机会的话,我想喝喝你煲的汤。”
“是,长官,保证让你满意的啦”马大志点头哈腰的做了保证,从王凌这里领取了肉和米,回到他的大缸那里,开始准备做饭了。
那里就是他们这些人做饭吃的灶台了,因为没有锅,所以搞来了一个水缸来充当锅用。
说是十五斤米,但是因为没有称量的工具,所以王凌乾脆把要麻头上那唯一的一个飞碟盔给拿了过来,用水冲洗了一下之后就“唰唰唰”的连续盛了十下,交给了马大志。
在这个过程当中,空气里散发出的米香刺激著眾人的味蕾,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吞了吞本不存在的唾沫。
饭已经有人做了,但菜还缺点——光有肉也不行,还得有调料、有蔬菜搭配著才行。
最好是能做一顿猪肉白菜燉粉条子,这道菜在电视剧里可是有著非比寻常的意义的,几乎贯穿了主角团的回忆的始终。
王凌扫视著人群,目光锁定了一个人:“那个还背著枪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的王凌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双手背后,倒也颇有些团长的样子。
邓宝挤出人群,向王凌行了一个持枪礼,大声道:“报告长官,我叫邓宝,第七步兵连上等兵,打过仗,没得上过学。”
看著邓宝背后的枪,哪怕看过电视剧的他明知道这支枪没啥用,可还是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你没丟了自己的武器啊?”
“人在枪在?,长官!”邓宝挺直了胸膛,脸上的神情很是骄傲:“我还要接著打小东洋?!”
“很好,很有精神,党国就需要你这样时刻准备为国奋战的战士!”王凌隨口称讚了一句,然后在邓宝欣喜的表情当中数出六枚半开,递给邓宝:“我给你六枚半开,你带上一个人,去买点调料、白菜和粉条子。”
“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猪肉白菜燉粉条子配米饭!”
一语既出,人群便是一片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