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吹牛、忽悠、抄诗、抬杠,高盛谁都不惧。
可一碰上写毛笔字,他就象霜打的茄子—蔫了。
穿越之前,他连毛笔的毛都没碰过,穿越后,这原主又是个十足的纨绔,整天只知花天酒地,哪有心思练什么书法,身体里半点儿毛笔书法的肌肉记忆都没有。
偏偏那钟毓,这个小混蛋,完全不给高盛拒绝的馀地。
只见钟毓身姿轻盈地登上台,站在邯郸淳师傅的讲台上,抽出毛笔,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地写下: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君子信为本,伪人善做容。”
这字迹,看得台下众人纷纷咋舌。
怪不得邯郸淳那般看重钟毓,这字简直就是复刻他老子钟繇的,笔锋、架构,几乎一模一样。
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少了钟繇字里那份岁月沉淀下来的沧桑感。
假以时日,随着钟毓年龄渐长,对世间万物认知愈发深刻,这手书法必然还能更上一层楼。
可再瞧这内容,高盛心里明镜似的,这分明就是在含沙射影地讽刺自己。
暗指自己是个骗子,靠着虚情假意蒙蔽了不少人,还说时间一长,狐狸尾巴总会露出来。
高盛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是有些小感动:
这些仕子能这么看待自己,说明这将近半年的折腾没白费。
名声如今够臭了,都快赶上那臭豆腐了。
邯郸淳站在一旁,兴奋得象打了鸡血,扯着嗓子喊道:
“高盛小子,该你上场露一手绝学啦!怎么,吓得不敢动了?”
高盛脑子飞速运转起来:上去写个字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孔奇玉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蚂蟥”,男子汉大蚂蟥,自然能屈能伸!
上去写个字,让众人笑话一番,更是天大的好事。
毕竟乐祥是孔融的好基友,能在这众人面前出出丑,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可写什么好呢?
绝对不能抄诗!自己穿越而来,因为抄诗已经吃了不少亏。
正常人哪还会再干这等蠢事,太俗了。
他又瞥了一眼钟毓写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刹那间,灵感如泉涌。
这群仕子,整日埋头钻研儒家经典,越学越迂腐,满心满眼都是给君王分忧,那就写几个为君王兢兢业业,最后却惨遭横祸的人物,好吓唬吓唬这帮书呆子。
对!哪怕写字输了,气势也绝不能输!
高盛大步走上台,伸手握住毛笔笔杆,那架势,仿佛握着的不是毛笔,而是一把宝剑。
周围看热闹的仕子见状,顿时哄笑起来:
“瞧瞧这败家子,写字讲究押、扣、握、持,他这姿势,跟拿扫帚扫地有啥两样!”
高盛不紧不慢地反讽道:
“姿势不重要,用起来舒服,那就是好姿势。”
可当他真要下笔写字时,才惊觉第二件尴尬事:自己压根儿不会写繁体字。
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那就写简体中文!
高盛运足力气,大笔一挥,一排大字跃然纸上:
“商鞅知马力,比干见人心,屈原浮绿水,白起割颈脖。”
全场寂静。
高盛心中乐道:“五马分尸的商鞅,挖心的比干,跳水的屈原,自刎的白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