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片刻的时间,高盛变成了自己的房东。
红衣女接受一切后,微微低头,以表敬意:
“小女子名叫春晓,黄山祁门人士,世代经营茶本生意。”
高盛微微抬头,果然看到了门匾处四个大字,‘春晓茶庄’。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好名字啊!”高盛就如条件反射般赞道。
“大人,这诗可比春晓名字美妙多了!”
高盛出口成诗,并且又如此高雅,春晓不由自主颤斗一下,重新观察了高盛的五官。
可以肯定的是,自从进了商铺,高盛对自己的眼神都变了。
从刚才色眯眯,想把自己吃掉,变成了如今的深邃、冰冷。
对春晓的追求,本就是高盛装出来为了刺挠孔奇玉,现在没人了便回归了自然。
孔奇玉也没离开,而是带着侍女青梅从屋后绕了一圈,来到了春晓茶庄的侧方。
青梅依旧对高盛喋喋不休:
“大小姐,奴婢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如此痴汉,
为了一个市井女,崽卖爷田,陈留高氏世代英明,彻底没了没”
“闭上嘴!”孔奇玉打断了青梅的话:“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这个败家子竟然作诗讽刺我。
称自己思念市井女夜不能寐,讽刺我是啼鸟!
高盛,你放肆啊!我,我。”
青梅吓得不敢说话了,只能心里念叨着:
“大小姐偷偷出来不是为了记录高盛的恶习吗,怎么言语间,竟有些象妒妇?”
高盛观察了一下四周。
普通的小店,收拾的很整齐,墙上挂着干花,可见这个春晓也是个雅致的女子。
“大人,请用茶!”春晓在两个陶碗中倒入茶汤。
“谢、谢谢,姑娘!”邓范举起陶碗一饮而尽。
高盛手持陶碗,只用鼻子闻一闻,便对这碗茶兴趣全无。
在大汉,饮茶只属小众,远远不及青梅煮酒。
而且煮茶,程序复杂,先将茶叶揉碎用米汤浸泡,注入沸水。
再添加葱、姜、大枣、橘皮一同烹煮,最后添加食盐以调和苦涩,成品就是类似稀粥的粥茶。
春晓为邓范续杯,发现高盛并未饮用便喃喃道:
“粥茶虽苦涩,但予人有益。
华神医《食经》有云,‘苦茶久食,益意思’,尤其君子墨客更益提神。”
这不提华佗倒好,提了华佗,高盛更没有品尝的欲望。
若不是当初华佗从中作梗,自己现在早就亏的两袖清风,潇洒自在了!
“想对身体好,喝什么茶?直接喝血不香吗?”高盛埋汰一句:“刚好缺啥补啥!”
春晓作揖道:“公子切莫说笑,茹毛饮血那可是禽兽所为!”
“禽兽?禽兽好啊!
下雨天,败家子和禽兽更配哦!”
高俊眼睛一亮,突然玩心大起,立马安排起来:
“士则,你去准备大锅、陶罐、干柴、木炭和清水,下午都搬到茶庄后院来。”
“诺!”邓范立马应下。
高盛又转向春晓:“春晓,你去许都所有茶商那儿,把能买到的原茶都买回来,缺钱就找邓范要。”
春晓尤豫了:
“大人,喝茶的人本就少,您为了买商铺都把祖产抵押了,现在又囤这么多茶,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