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祝冬聆正和文馨在看书呢!
时春晓惊讶他们还可以这样看。
祝冬聆让文馨反着看字的。
这是在锻炼孩子的,空间能力?
文馨倒是第一次玩,觉得挺有趣的。
玩了好一会,一开始还总是想扭头过去看。后来就越来越得心应手,就是反着看她也可以把这些字都快速给读出出来了。
脑子好像不需要什么反应的时间了。
她把一篇故事都给念了出来。
春晓也不打断她,只是看她表演。
好厉害,她心心里也不由得感慨。
反正她看文馨这样玩,立刻也把手机翻转了一下看字,然后确信自己确实是老了。
等孩子念完了一篇,春晓才把她叫过来。
“来,吃饭啦!”
时春晓把饭菜都端上了桌子。
文馨马上咚咚咚跑去洗手了,然后又咚咚咚地赶了过来。现在摆碗筷都是文馨的工作。
时春晓要是把这工作给做了,文馨还要不开心的。祝冬聆来这吃过好几次饭了,也知道他们的规矩。只是和时春晓一起坐着,等文馨把碗筷给他们摆放上来。文馨摆好了,还给时春晓和祝冬聆都舀了米饭。“好啦,可以吃饭了。”
大家都等她把这些工作完成了,才开始吃饭。今天的晚餐丰富。
有话梅排骨,上汤娃娃菜,莲藕夹肉还有水瓜肉沫汤。时春晓的筷子不自觉得,也先往排骨的方向去了。到了才发现,三个人的筷子,方向是一样的。大家都想先吃排骨。
时春晓在心里暗暗发笑。
果然,吃肉才是大家喜欢的事情。
没办法,这排骨看着实在是诱人。
她先要了一块一字排的,入口,肉直接脱骨了。酸酸甜甜的滋味一下在嘴里逸散开来。
没办法,这实在是好吃。
好入味也好软烂。
太好吃了。
时春晓刚刚才在厨房做了饭菜,虽然今晚的饭菜也不难,不过半个小时就做完了。
但是老式的房子,厨房没有任何的风扇或者凉霸,有的只是丝丝的凉气。春晓做完饭出来,也觉得有点累。
但是就这一口排骨,就把她身上的疲劳都给驱散了。好好吃!
就算她自己做的,也得说一句好吃。
火候把握的刚刚好,肉的味道和软烂的程度,正是时春晓喜欢的。新鲜的排骨,而且还是土猪排骨,飞过水,就再没其他的腥味了。就这么简单的处理还有做法,吃的就是排骨本身的口感。真不错。
大家出去了一天,下午还爬山了,就算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南方的暑气却还没有散的。
大家都偏爱这道菜。
时春晓不自觉地也吃了三块。
这才开始吃其他的菜。
只是,春晓的筷子上是莲藕夹肉,但是眼睛却看着对面的两人。不是,馨馨和祝冬聆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馨馨对祝冬聆的态度是不错啦!
之前她就和时春晓说过,喜欢这个叔叔。
时春晓也觉得,祝冬聆这样的,应该是挺讨小孩子的喜欢的。但是,现在馨馨还给祝冬聆夹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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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她就给时春晓夹菜,就是之前战旗还有轩轩经常来家里吃饭,馨馨那么喜欢轩轩哥哥。
时春晓也没见她给轩轩夹菜呢!
“叔叔,你吃,这个好好吃,里面是肉,外面脆脆的。”文馨给祝冬聆夹了一块莲藕夹肉,这手借花献佛倒是用的不错。馨馨甚至都没给她夹呢!
好吧,刚刚给她夹了排骨的。
但是这不一样。
以前可是只给她一个人夹的。
时春晓还是觉得世道变了。
难道她刚刚出去买菜的时候,发生了点什么?但是……
祝冬聆好像读懂了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