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子人。
同样的工作程度,我只能拿到男性员工工资的六成到七成。
现在香江大多数的职业妇女也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全家了,仅是贴补家用或个人零用而已。男女同工不同酬,让我们无法实现自立。
我只能另谋“出路”,这个“出路”就是去做舞女。你可能会看不起我,但这却是我在当时的唯一出路。
在决定“下海”之前,我曾经先趁饭点偷偷跑到一个女儿做舞女的苦力工人家里,看到他家桌上有米有肉,当即咬牙决定了。
我回家同母亲商量,母亲当然是不同意的,试想,哪个母亲会同意?但是不同意也没办法,我只有这一条路了。
我也想过嫁人,但是人家一听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就吓跑了。也有愿意的,但都是些年龄足够做爹做爷爷的。
我16岁开始在百乐门舞厅下海,没几个月就遇上了傅旭光。可能男人都有“劝舞女从良,拉良家下海”的情节,总说可以养我一辈子。
他总说爱我,能为我做任何一切事情,原配生了孩子,身材吹了气般膨胀,一走路地板都在颤抖,早就没有任何感情。
急于脱离恶劣的生活环境,想为一家人找个长期免费“食堂”的我,就这样慌不择路般做了傅的外室。
我跟了傅旭光之后,生了双胞女孩,想借此来“拴住”傅的心。
可能因为一家大小的生计全维系在我身上,而且还想坚持供弟弟妹妹上学,所以见到傅旭光没什么其他事情,就是伸手要钱。
在傅旭光的眼里,我就是一个特别爱钱的女人,但是粘上身了,又甩不掉,简直可以用湿手沾面粉来形容。
1951年2月以后,去香江需要持公安机关签发的通行证才可通行,傅旭光到处找门路想离开,五四年的某天带着他原配和孩子就消失了。
我花光细软才得到消息,他从拱北跑噢门坐船去了香江。无路可走之下,两个孩子让我妈带着,我典当了所有的首饰也跟着来到了香江。
我知道他亲戚家的地址,去了三次,都不在。留话在弄口咖啡馆等他,会一直等下去。终于来了,他带着紧张和不安。
不用猜,他也知道我为什么来,一个被他遗弃的女人,还拖着两个孩子,来者不善。
没有“小别胜新婚”的欢愉,只有剑拔弩张的谈判,他想使缓兵之计,安抚我先回沪海,我却打定主意——要么给钱,要么把孩子接过来一起过。
他没办法,只好让我等,但是恐怕得等好久,我马上说多久都等得。
有时仍然只是来约我出去走走,一不给钱,二不接我回去,更遑论孩子了。
一两年了,只是偶尔约我出来吃个便宜饭,看看便宜电影,不像曾经的夫妻,倒像有情饮水饱的小情侣。
但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原本就属于利益交换来的那点儿情意,早已随着“利”的消失而磨灭干净了。
现在的两个人,只是一个为了孩子紧缠,一个为了面子甩不掉。
原来,傅旭光之所以如此,不只是生意难做,还因为负担太重。
他当初刚到香江就火速又纳了一位妾室,是一个离婚带个姑娘的女人许玫,她还又给傅旭光生了一个儿子。
如此看来,原配有四个孩子,我两个,许玫两个,加起来有八个孩子,三个夫人要养活,他能过得舒心才怪。
偶尔给我画大饼,比如会把孩子们都接来,会把另外两房老婆打发回沪海,只留我一个人在身边。
但是,我已经不是十八岁的阮文竹了,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持保留态度,不得不信,又不得相信,只能凡事见结果再说。
我知道我现在是忍受的时候,那是应该忍耐的。有什么别的方法呢,除非我自己有本事能自力更生,经济独立。
现在还是这样,他的话在自己心里要打八折,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