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过,但是这一次官府派出了最为厉害的捕快中的高手。
这位捕快是官府为数不多几个能人之一,只是因为太不合群,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没得到提升。但这个人的追踪本事确实了得。在三日之后这个人出现在他背后,两人交手的结果是这个人的刀刺穿了他的肋下,他却得以负伤逃离。他知道对手这一次有些大意了,没看得起他,因而用的是长刀,而非那柄可怕的带着锁链的短铁叉。
这个人完全是个疯子,他本不该存在在这世上。
想到这里他摸了摸自己的肋下,伤口已经麻木了,他不敢打开看,知道那里已经溃烂生蛆,发出难闻的臭味。他所能做的不过是立刻用烙铁烫焦了皮肉,他不能去找医生,这会暴露他的位置。他冒险折返回那座城市,如今这里是“灯下黑”,官府不会预料到他居然敢返回这座附近最大的城市,此外,他想再看看苏小玉,即便不能告诉她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好歹也可以疲倦地在她怀里躺一下,如今这世上他能够找到的依靠只剩下苏小玉了。
他知道这个念头极其地疯狂,捕快们只要把头转回这个“灯下黑”的城市,很容易通过苏小玉找到他。但他真的很想找一个温暖的女人怀抱,沉眠于她的幽香中,那个捕快高手击碎了他的侥幸心理,他觉得自己无法安然逃逸于官府的惩罚之外。最终只能是被杀,为什么不在死前抓住一点东西?
苏小玉欣喜地迎接满身尘土的他,她的笑容看起来像极了他的姐姐,抱住她的时候他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哽咽着说:“我爱你啊,我回来看你了。”
之后的半个月他每天都在苏小玉的房间里度过,渴求这个女人的身体和情话,那种渴望仿佛无底洞一样,却又永远虚掩窗户,准备随时飞身跃出。他只用一点颜料就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伎馆的老板都没有发觉他是前些日子来过的那个年轻客人,还以为是什么乡下进城来做生意的豪客,乐得赚他的钱。那些天是他一生里最好的时光,每天早晨苏小玉轻轻地拍醒他,喂他喝粥,然后帮他换裹伤的纱布,弹月琴给他听,凝视他的眼睛无声地吻他的嘴唇,坐在他膝盖上低声地哼着歌,窗户缝里透进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儿像是孩子般娇嫩。他几乎觉得自己要忘记关于官府和追杀的事了,两个人忘我地缠绵,直到捕快们最后来杀死他,之前的好时光,多一寸也是好的。
一切都停在他的钱耗尽的那天,那个胖女人阴着脸走进苏小玉的闺房里,惊得苏小玉的琴声都乱了。
他第一次意识到钱这东西在外面是那么有用,他于是学会了“床头金尽”这四个字,此刻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只剩下随身的那柄刀,那是他自己取铁打造的。胖女人嫌弃地看了那刀一眼,说,要是典当,客人你还是去找家当铺为好,我们这里不过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方便的话还是让家里再寄点钱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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