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写到了无调性音乐。
那么,无调性音乐是什么呢?
首先,如书中所言,我们听到的几乎所有音乐,都是有调性的,无论是古典音乐、各国各民族音乐、摇滚、流行、爵士、拉丁,通通都是有调性的。
为什么呢?
因为所有音乐,都有调式。
例如,我们常说,中国音乐拥有的调式,便称做“五声调式”,宫商角徵羽,而日苯使用的则是“都节调式”,许多基督教的教会音乐,采用的便是“中古调式”,而西方古典音乐、我们的流行音乐,采用的是“大小调式”,爵士也有爵士调式。比如,“do,re,mi,fa,sol,la,si,do”就是一个调式,“C大调自然调式”。
调式的形成,说来可是个大课题了。似乎,人们天生就喜欢“调式”,他体现的是一个地区、一个时代的音乐审美倾向,它不是凭空被创造的、经过精准科学实验的、依照某种详细理论而生的,它起初只是一种经验的总结。
调式的来源,首先是“音”。音,是物体震动产生的。一个音单独出现,一般来说不会有“和谐与否”或者“刺耳与否”的,而当多个不同的音出现时,人们就开始有了一个判断,这两个音在一起,好不好听?和不和谐?人们在唱歌时,或者随意哼哼时,第一个音出来了,自然就会有第二个,有第三第四个……当唱出了一些音以后,人们就会有判断,我刚才唱的那些音,好不好听?
唱的次数多了,唱的人多了,经过经验的总结,人们就会选择出一些连续在一起比较好听的音,调式,或许就是这样诞生的。或许?为什么是或许?因为,没人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诞生的,具体过程已经无法考证。毕竟,音乐的出现,远远早于文字。
调式是一种音列,它是几个音按照高低次序排列而成的。
而现在,霸占了音乐主场地的,正是西方的“大小调式”,这就是西方的音乐体系的立足之本。讲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提律制。
起先,各个地区对于音的认识是不同的。比如,“do,re,mi”这三个音,到底有多高?到底应该怎么样?每个地区都有自己关于“音准”的判断。音的本质是物体的震动,这一点被发现以后,人们就开始有了疑问,“do”这个音,到底应该是怎样的震动频率?每秒钟440下?每秒钟446下?每秒钟432下?每个地区都有自己不同的说法,因而就产生了不同的律制。
所以,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五度相生律、纯律、三分损益律……等等律制,各自霸占着世界的各个地区。
直到,一位牛人的出现。
这位,便是大明朝的一位皇族成员,大音乐家、科学家、数学家朱载堉,这个被称为“中国文艺复兴式的圣人”在公元1548年第一次系统地、科学地提出了十二平均律。虽然“十二平均律”的想法早在古希腊就有人提出,可是那个人并未进行详细的计算,只提了一个概念便不了了之。朱载堉做到了,他详细地计算了每一个音的震动频率,并且加以实践。
然而,遗憾又讽刺的是,音乐家在中国很长一个时代,都是地位低下的,作为皇子的他,投身音乐、数学、天文,甚至被视为离经叛道,“十二平均律”在他还活着时,推广过程就备受阻挠,在他死后自然偃旗息鼓。中国古代运用的律制,也是十二律,但并不是“平均”的,而是三分损益法算来的十二律,这可是圣贤书中规定的,自孔子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律法。中国有句老话“祖宗成法不能变”,祖宗的律制,自然也是不能变的。所以,十二平均律并没有在我中华的土地上发扬光大,它漂洋过海,去到了遥远的西方。
在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