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日本一亿英镑的贷款,年息降到了两厘五,以日本关税、官府开办的矿山、铁路作为抵押,分三十年偿还。
此时西方国家普遍走出了经济危机,又进入了另一轮经济增长期,这点钱三国分担,完全不是问题,不但不是负担,还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为了尽早让大明退兵,日本要求一次性付清,这笔钱将直接从三国的银行,转入大明政府的账户上。
1880年8月,日本、大明和琉球代表在东京签订条约,明日两国保证琉球为一独立自主之主权国家,两国共同保证琉球的独立和完整,两国都不能在琉球拥有超越另一国的任何特权,不能将琉球王国的领土用作军事目的。
大明接受了日本的这些要求,因为大明本身对琉球就没什么领土野心。
至于一旦跟日本交恶,是不是会借用琉球的国土,那时候谁还管日本的态度。
只要琉球独立,就是一把大明刺向日本腹部的尖刀,这是地缘决定的。
大明所得到的,除了直接的战争财,两亿三千万两折合大明货币的黄金之外,则是完美的道义利益。一笔从明朝时候,就积攒下来的政治和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