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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关于毒(4 / 5)

上我们就唱着这两首歌,钻隧道,过大桥。渴了就找河水喝,饿了就去附近的村子偷吃的,那是我最难忘的一段旅程。

最后,我们扒上了一辆货车,又回到了兰州。也就是在那里,我们分开了。

他被一个维族人带走了,维族人很团结,他们在他乡都互助。

但维族人肯定不会带我,因为我是汉族。巴郎子跟他吵,结果挨了一巴掌。最后巴郎子说了半天,那维族人掏出五十块钱来。

巴郎子把他的数字BB机和五十块钱都给了我,把我抱住,跟我说听不懂的话。结果可能抱我的举动激怒了那个维族,他一把拉过巴郎子左右就是两个耳光,然后直接强行拽走了。

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我跟上去,但立刻被维族人警告。就这样,我们分开了,再也没见过。

十几年过去了,那段经历对我来说太宝贵了。我忘不了巴郎子,忘不了当我绝望地躺在公厕门口,他出现喊着阿达西的场景。我忘不了他扑在我身上,抱着我的头替我挨打的场景。我更忘不了我们唱着水手,带着方便面桶帽,对路过的火车敬礼的场景。

为了认识一天的一个陌生人,到底该不该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会拼死相救,可有人这么对过我。我希望我也可以这么做,但我之后就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确定当真正面临这一刻的时候,我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

这就是我写这段情节的整个思路,不是因为秋堤是女主才救她,也不是主角圣母。从后来主角杀恶汉,灭越南帮就能看出来,主角一点也不圣母。

我只是觉得,舍己救人这种行为不应该是“毒”的,而应该是爽点,所以才这么写了。因为现实里我们很多人没勇气这么做,但我们难道不应该敬佩这种精神吗?

难道在小说里YY一下这种精神,都成了剧毒了?

当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考角度和处事准则,我没能力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我只是希望书友们在读到主角舍己救人时,不要下意识就觉得是剧毒。秋堤和主角一路共患难,就像我和巴郎子一样。我和巴郎子,秋堤和主角,我们之间都不算陌生人,我们之间有感情,这感情很珍贵。

最后,这段情节其实在第五十六章借着马军的回忆给出了解释。我把原文贴下来,算是对这篇单章的一个总结。

他想到黄老和他有一次谈论起巫鹏,曾不无感慨地道:“社会变啦,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变得越来越谨慎和吝啬了。现在的人啊,遇到事情总是下意识先想着保护自己,再想其它。老话里说的侠义,说的道之所在虽死不悔,人们全都当做是放屁……”

“鹏仔是这个世上十分稀少的侠义之人,他有他的道。你这个小警察虽然也不错,但比起鹏仔,你还差得远呢。怎么?你不服气?我问你,如果你不会水,遇到有人快要淹死了,跟前又没有别人,你下不下去救他?哈哈,你在犹豫?换做鹏仔,一定什么也不想就跳进水里去救人!”

“你以为他傻?呵呵,你以为他不知道弄不好还要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吗?就是因为他知道,还选择跳下去,这才叫侠义!唉,可惜现在人都跟你一样,都当鹏仔这种人是傻子。想想也是,十有八九送死的事情,傻子才去做……”

“不过傻子就傻子吧,当那些嘲笑鹏仔的人真正面临生死时,那一刻他们会多么希望出现鹏仔这样的傻子,不计后果地救下他们。到时候再看看,谁是傻子?”

“我理解鹏仔,侠义之人不一定是老好人,但只要他认为该做的,他就一定会去做!小警察,我知道你对鹏仔杀人心有不满,但你讲法律,他求侠义,这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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