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要唱一首歌,送给我的一个朋友。”辰砂此言一出,除了半夏和辰砂从后门进来遇到的那群工作人员外,在场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辰砂这首歌是唱给阿拣以外的人,“一首《再见》。”
辰砂说完,酒吧的背景音乐响起,四周的灯光熄灭,只剩下舞台中央的辰砂。
“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明天我要离开。”辰砂特有的嗓音婉转动听,在“夜”响起时瞬间让现场静默无声,没有人说话,只有偶尔拿起酒杯喝酒的轻微声音,却被旁边的人皱眉一顿,再也没有人敢在辰砂唱歌的时候有动作。
半夏听着辰砂的歌曲,突然若有所感,她喜欢极了舞台,这也是为什么半夏最终会获得《好声音》冠军的原因,她不怯场,甚至能够超常发挥。演戏是半夏最喜欢的,因为那时候半夏能够成为别人,塑造别人,她可以将自己的最多面展现给所有的人。可惜半夏不能及时地表现出来,需要等到好几个月剪辑好才能够将电视展现在众人的面前。
而唱歌正好弥补了半夏的这个遗憾,唱歌是互动的,甚至在你唱歌的时候,根据台下的表现你能够在当时就有所变化。半夏看着辰砂在台上唱歌,有些蠢蠢欲动,但想到今天的装束,半夏原本的冲动瞬间消失了一半——总不能让一个女人在同志吧的台上唱歌吧。
辰砂的唱歌还在继续,半夏看着台上的辰砂如此闪耀,让人几乎可以忘记时光的流逝,不知为何突然有所感慨,如果阿拣还在,辰砂唱着阿拣写的歌,这或许应该是两人最幸福的时候吧。可是,这些歌最终还是默默无闻,若不是半夏来找辰砂,他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让这些歌出现吧。
半夏暗自发誓,她一定要用心唱好每一首歌!对得起每一首歌!
“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不回头,不回头的走下去。不回头,不回头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