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这一局。看到叶冬一脸欣喜的样子,孙笑扭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心中不由得一阵狂汗。
水果连连看?我靠!莫非现在的纨绔阔少都爱玩这一口?
叶冬终于从屏幕上移开目光,扭头看着孙笑,伸手指着一本集邮册,问道:“小孙,你平时喜欢集邮?”
孙笑一听,心中一乐,伸手从柜台上拿起那本厚厚的集邮册,掀开一页给叶冬看。
“叶哥,其实我这里面不是什么邮票,我这里面装的全都是狗毛。”孙笑笑着解释道。
“狗毛?”
叶冬瞪大眼睛看着集邮册里一簇簇被梳理的很柔顺的各色绒毛,惊奇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集邮册来盛放狗毛,看来你平时很喜欢养狗了?”
“喜欢狗,但是养不起,也没那个时间。”孙笑说道:“这些狗毛都是以前,我在所有遇到的流浪狗身上摘取的,这些狗有的是被人丢弃的,有的是被人驱逐的,但都很可怜。我把它们抱回家,梳洗打理一番,喂饱喝足,然后送给了动物园。不是不想养,而是真的养不起。”
谈到了自己的最爱,孙笑脸上的笑容变得由衷的灿烂。
“有些时候,我真的很不明白,像狗这样忠实的动物,人们为什么要那么狠心的对待它们?”孙笑说道,“如果有一天,我有了一百万,我一定会建一座非常大非常大的流浪狗收养基地,收养来自世界各地的流浪狗。”
叶冬点了点头,“我相信,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其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孙笑嘿嘿一笑,翻开集邮册,一直翻到最后一页,他从最后那一页的一簇雪白的绒毛中,小心翼翼的抽出一根,递到叶冬手边。
“叶哥,给你看样好东西,你一定不知道这是什么毛?其实,这是一根狼毫。”孙笑一脸成就感的说道。
“狼毫?你从哪里弄到的狼毫?”叶冬那过年跟雪白的毛发,开口问道。
“这其实是从我曾经收养的一头狼的尾巴上摘取的,可惜的是他早就死了。”孙笑的脸色忽然黯淡了下来。
“你不是喜欢收养流浪狗吗?怎么连狼都敢收养?”叶冬笑着问道。
“说来话长,其实,当时我遇到它的时候,一眼看上去,它就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白狗,看它可怜,于是我便把它抱回了家,谁知道养了不到一个月,才发现它和其他的狗都不同,食量不但惊人,而且看着人的眼神让人心里瘆的慌。”
孙笑轻轻一叹,继续说道:“古人都说狼子野心,都鄙视人说狼心狗肺,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却觉得,狼其实和狗一样,都可以成为人类的朋友,说起来,其实狼更有灵性一些。当年,如果不是有小白在场,我妈早就被那些人给打死了,那天小白看到他们欺负我妈,不知怎地便凶兴大发,一口气咬伤了七八个人,后来还是打狗队的人去的,不问青红皂白,拿着土枪一顿乱射,我可怜的小白被活生生打成了筛子。”
说着说着孙笑抹了一把眼泪,“后来,我把小白埋了,只从它的尾巴上取下了这么一簇毛,后来,还是一个做毛笔的老头告诉我这里面有一根是狼毫,据说,如果做成毛笔,可以价值好几万呢。可是,我没舍得卖。”
叶冬用手指轻轻弹了弹手中的狼毫,果然柔韧性很强。虽然没有小师叔毛笔中的狼毫档次高,但也属于中等偏上,要说价值几万块并不为过。
这时,下课铃声响了。安静的校园一时间变得嘈杂起来。
没过多久,便有学生跑来医务室拿药,有上火的,有感冒的,还有脚气,还有牙疼……一时间,医务室里也变得热闹起来。
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