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坐车,未来仍然迷茫未知,他不敢浪费一分一毫。
周五中午从学校出来,他没回家,背着书包直接去了县城。
到了生资商店,郑刚没在。
售货员告诉他,郑刚在法.院。
啊?郑刚到底是出事了?!这么快就到法.院了?!
黄昊天心里有无数个疑问,又无法开口问别人。
“孩子,你还不知道吧,就因为采购你家的簸箕,我们商店被原来那个农户宋利给告到法.院了。”
好一会儿,黄昊天才缕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郑刚一个多月没去原来那户宋利家收购簸箕,宋利打听到商店不再跟他合作,找到了新的合作对象。
在高人指点下,宋利手持合同,来商店谈违约赔偿事宜。
商店哪会理他,早就看清了他这种碰瓷行为,对他的无理要求一口回绝。
哪成想宋利还真把生资商店给告了。
理由是生资商店没有契约精神,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生资商店赔偿货款损失及精神损失各项费用合计两千元。
尽管购销合同已经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因质量或交货时限不能达到要求,生资商店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也正因为宋利屡次爽约,没有按履行合同约定,郑刚才选择了与黄昊天的合作。
可那宋利本就不是讲理的人,合作期间郑刚已经看透,如今为利而来,岂能轻易放弃。
这才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阿姨,咱们有理的事,还怕赢不了官司?”
“孩子,你不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
那个年长的阿姨悄悄告诉黄昊天,宋利的亲戚是北江县某单位的领导,两年前正是这个领导把宋利的簸箕引荐到生资商店。
这个领导官位不大,官威倒不小。他对生资商店单方解除合同极为不满,这是没把他这个领导放在眼里。
他不说宋利总是不能按时交货,也不说宋利编的簸箕质量不好,他觉得宋利一家独大,他想帮助宋利垄断北江县的簸箕市场。
可就凭宋利那五把刀,他是那块料吗?
合作的两年间,郑刚提出很多改进意见,宋利根本没放在心上,技艺没有一点长进。
钱来的容易,他当然愿意安于现状。
最近这一个月郑刚焦头烂额,忙着官司的事。
单位领导对郑刚也很不满,狠狠的批评了郑刚,责令他必须打赢官司,否则卷铺盖卷走人。
黄昊天没有去法.院等郑刚,他不能在这个时候给郑刚压力,让他添堵。
黄昊天知道,如果这场官司生资商店输了,自己的所有美好设想都将遭遇灭顶之灾。
一定要帮郑刚打赢官司,帮郑刚就是帮自己。
可是怎么帮呢?
前世自己的公司有法律顾问,所有涉及法律事务全部交由法律顾问处理。
现在应该是还没有建立律师制度,自己并不懂法律,在县里也没有高官的亲戚。
一筹莫展。
黄昊天唯一明白的是,打官司要讲究证据。
到哪去找证据呢?
什么样的证据能帮得了郑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