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丽珠打算撮合一下林美瑶跟赵千城。
对于赵千城的大名,肖丽珠可以说是如雷贯耳。
根据肖丽珠所知,赵千城原本不叫赵千城,原名叫赵栋,后来,赵家在苏杭一夜暴富了之后,赵栋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霸气,所以,改名叫做赵千城,何为千城?一千座城,都属于他赵千城的,当然,说是在千城拥有产业,这多少有点夸张。
可。
赵家产业遍布数十个城,这可是实打实的。
……
……
“赵公子,你觉得我给你做个洗脚丫鬟,怎么样?”
肖丽珠故意弯着腰,以便让赵千城狠狠的过把眼瘾。
只可惜。
对于肖丽珠这样的庸脂俗粉,赵千城是打心眼里鄙视。
“收起你那龌龊不堪的垂垂球,免得脏了本少的眼睛。”赵千城狠狠瞪了肖丽珠一眼。
他赵千城虽然经常性的心动,看到美女也经常的走不动路。
但前提是,对方一定得是美女。
如肖丽珠这样的货色,别说给他做洗脚丫鬟了,哪怕是做一个递尿壶的丫鬟,赵千城都觉得恶心。
“龌龊不堪的垂垂球?”
听到赵千城这样说她,肖丽珠顿时气的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垂垂球?
我垂你老妈。
不过。
心底有怨气,面上还得赔着笑脸。
“是是,赵公子说的太对了。那什么,赵公子啊,你刚刚让我好姐妹识抬举一点,想办法爱上你,我在这里表个态,我姐妹绝对识抬举,坦白说,我姐妹早就爱上你了。”弓着腰凑到赵千城跟前,肖丽珠恨不得把自己挂在赵千城的身上。
盖因为。
肖丽珠做梦都想嫁入豪门,可惜,自己没这个本钱。
所以。
她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闺蜜林美瑶的身上。
“珠珠,你……你坑我?”林美瑶转过头来,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肖丽珠。
林美瑶来到佳人不归酒吧,完全就是被肖丽珠骗来的。
这倒好。
现在又开始说一些莫须有的话了?她什么时候爱上赵千城了?
赵千城臭名昭著,江南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再说。
她林美瑶心中,只崇拜大英雄。
毫无疑问。
叶败天便是她心目中,唯一的大英雄。除过姐夫叶败天之外,其他任何爱慕她林美瑶的男人,在林美瑶的心目中,只不过是跟一坨臭狗屎一样。
“瑶瑶啊,你怎么这么说话呢,我这样都是为你好,怎么会坑你呢,人家赵公子在江南,可是号称第一公子的男人,其光芒,就跟天上的大日一样,照耀四方,哪怕是十年前,江南第一才俊叶天,也就是你姐夫,在人家赵公子面前,那也只配倒尿壶。”
肖丽珠拉着林美瑶的双手,貌似非常的关切林美瑶。
其实……
肖丽珠的心中,却是另一番想法。
闺蜜?
呵。
闺蜜不就是用来坑的吗?只要能达到我的目的,至于你是不是被推入火坑之中,那就不管我的事了。
别忘了。
你们豪门小姐,一个个锦衣玉食,从小就吃香喝辣,过的都是人上人的生活,而我们穷苦人呢,讨生活的时候,可怜的跟狗一样,难道,你不应该可怜可怜我们,难道,你不应该同情同情我们吗?
在肖丽珠的心中。
哪怕是把好姐妹林美瑶坑死,那也是合情合理的,谁让林美瑶生在豪门,而她肖丽珠的父母是农民呢。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