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匕首从他的舌头上离开了,胡经的额头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黄豆汗水。
不过我没有给他放松的机会。
匕首离开他舌头的瞬间,我带出了一个东西。
胡经的金牙。
镶上去的金牙,取下来当然没有那么好受。
还有一片血花。
“来而不往非礼也,想要我的眼睛,我也要拿点东西,你说合不合理?”
我拿出一片纸巾,把金牙包起来,丢进了口袋。
站起来看着地面嘴角流血的胡经说。
汤周文华从始至终都在死盯着我,没有说话。
从他沉默开始,就代表了他已经在这一局较量上输给了我。
我的内心,比他想的更强大,更不好捉摸。
我示意强子,可以走了。
强子弄了一辆面包车,不到五分钟,就有人开车到了我们身边。
胡经从金牙掉落开始到现在,就没有说话,也没有看我。
而是一直看着地面。
这种人和汤周文华臭味相投,所以才会成为他的手下。
不过刚才的一切,也让他知道了,自己只是一条狗。
老板平日里的一声声兄弟,甚至都比不上老板的面子。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既然选择做了狗,就不要怪自己的老板比你更狗。
上了车,二话不说,强子直接就让司机向着外面马路上开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