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走了多远的路,有谁记得吗?
是否,要继续走下去,回头有意义吗?
穷奇不知疲倦的赶路,一刻也不肯停下,因为他不想思考,有很多可怕的东西在脑海,一旦停下,记忆会如蛛网般蔓延。
他鞋子磨破了,踩过松软的泥土,又趟过湍急的溪流,在落木萧萧里走过,途经鹅卵石铺陈的小道。
只要,到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又是什么地方呢?
似乎要去某个地方,为什么要去呢?
为什么呢......
因为,应重拾,应重拾是圣龙帝国的皇子,要去重拾圣龙帝国的荣光!这是这个名字与生俱来的使命。
是了,要去圣龙帝国!要匡扶圣龙帝国。
“因为我是应重拾!”穷奇心脏剧烈跳动,嘴唇干裂,整个人精神恍惚。
“孩子,过来坐坐。”一个抱着锄头的白发老翁,刚从事完劳作,坐在一块石头休息。
穷奇走过去,坐在旁边石头上,朝老翁点点头。
“今年真是个安逸年,风调雨顺,收成好的很呐!”老翁喜上眉梢,拿起一个地瓜,放在穷奇手里。
“谢谢。”穷奇太多天没喝水,嗓音沙哑,“最近城里乱成一团,怎么会安逸呢?”
“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双手丰衣足食,外界纷乱与我何干呢?”老翁淡然一笑。
“国家在水深火热之中,您难道不会忧虑,再者动乱也可能会影响到现在安稳的生活。”穷奇喉咙逐渐湿润,嗓音也大了些。
“我寄居于这片土地上,而非依靠国家生活,天下分合动静本是自然,与我何干呢?我只知道饿了进食,渴了喝水,遵循自然之理。”老翁拨开地瓜附着泥土的表皮,露出洁白的瓜肉。
“再者就算国家和平,难道就不会有强人作祟,或者流寇侵袭吗?难道城市生活的人不会遭遇压迫剥削吗?相比之下,我虽然生活寡淡,却也乐得自在。”老翁完全剥去瓜皮,笑吟吟说着。
“我帮您锄完剩下的地吧。”穷奇收下了地瓜,自然要付出劳作。
老翁笑着点头,因为穷奇明白道理,懂得了生存要取舍。
穷奇挥汗如雨,舞起锄头,一下一下的耕耘,将汗液滴在泥土里,不久这片土地将种上过冬的食物。
会是什么呢?翠绿的小白菜,还是水灵灵的白萝卜,如果种些甘蓝就好了,甘蓝的味道很不错的。
穷奇如同一个农夫,不断想着自己播种的蔬菜,烦恼此刻如云烟消散。
汗继续落下,年轻的小伙体力浑厚,嘴角洋溢幸福的笑容,因为他在播种希望。
每一锄头下去,他内心的堵塞的土块就扒走一点,“这样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美好,可数十年如一日重复劳作,还会美好吗?”
一亩地翻新完了,老翁手里的地瓜也吃完了,穷奇把锄头还给老翁,这个地方不是他的终点。
于是,他继续走着,剥开了地瓜的表皮,露出雪白刺眼的瓜肉。
很快,他手上出现一个圆润白净的地瓜,但是他用力掰成两半,完美洁净的瓜肉被手指染成淡黄色。
“有时候,使用手段帮助别人,总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最后大家都吃了一嘴泥。”他小心把一半瓜肉放在叶子上,自己咬下另一半。
穷奇离开后不久,尾随的玲胧现身,眼含热泪地拾起半块地瓜,轻轻地咬下去。
翌日清早,穷奇抵达东莱国王城,一座热闹繁华的城市。
嘈杂,似乎是这个城市最大的特点,不同的人说着不同的话,大家都在自说自话,为自己牟利。
商贩们叫卖着,政客们沿街许诺,好像谁最大声,谁就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