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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嫌犯是谁(2 / 3)

误杀,他那个傻儿子。

念及于此,他迅速回到牢房,他并未靠近,而是在转角偷看。

对方还是如之前那般痴傻,只是在喊要吃肉的时候,神情显得有些局促,尤其是在看向牢房的某个方向。

顺着其目光看去,孙胜脑海中有了一定的线索,但却不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出牢房,他回到案发现场,这个时候的许捕头已经离开,房间里除了一个橱柜,基本上原封未动。

床铺之上换了新的被褥,这原本没什么,可是孙胜在上面发现一根毛发,卷卷的那种。

在毛发下,还有不易察觉的污浊痕迹,看到这痕迹,孙胜似乎找到了突破口。

出于专业,他用一张牛皮纸将其包裹起来,刚要走,不经意间看到床榻左右两边柱子上有明显勒痕。

这痕迹并不是新的,从其包浆来看,至少三年有余。

“刘老梗这贼老抠,竟然如此会玩。”

在这里没有明显的证据,他倒也不着急,而是走进了刘老梗傻儿子的房间。

打开门的一瞬间,一股令人作呕的污秽臭气当即冲出,让人窒息当场。

尤其在灰暗无光的环境里,看上去的第一感觉便是如同进入了猪舍,甚至比猪舍还要脏。

步入其中,会让人感觉进入茅坑的错觉。

为了不踩着什么不该踩的东西,孙胜当即用火折子点亮还有一截的蜡烛,捂着口鼻观察四周。

这房间不大也不小,可四周的墙壁,地板全都被污浊物涂抹了一遍,臭气熏天。

痕迹新旧不一,若是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莫说蹲下来看,就算看一眼,最近几天吃的东西都得吐出来。

期初,孙胜只是看了一遍,可是渐渐的他发现不对劲,这些污物涂抹有一定的规律。

不,像是在计数。

他当即回到痕迹最久的位置,这些污物虽说新旧不一,若是仔细看,从中便能发现一个共同点、

这些涂抹痕迹,都是深入墙壁,由浅及深,从粗细程度来看是指甲的痕迹。

而那些看似污秽的污物,并不是排泄物,而是血污,在新老交替间第一看去就像某种作呕的东西。

“这些痕迹到底是什么?”

孙胜的思路再次断了,原有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再次出现。

借助灯光,孙胜还看到床铺地下,堆放很多书籍。

堆放书籍并不意外,因为傻儿在发傻之前,曾是读书人,曾进京赶考。

只是让孙胜想不到的是,这些书籍被人翻阅过,从其书脚的蜷曲破旧程度,每一本书至少翻过不少百遍。

这些书本约莫上百本,每一本都很久,书脚都很破

可每一张卷曲破旧书脚都被精心打理,很显然,翻阅这些书主人很珍惜。

一个傻子很爱读书,还很珍惜。

若是孙胜将眼前所发现讲出去,搁谁也不会相信,

一时间,思绪混乱的孙胜似乎找到了突破口。

在回衙门之前,孙胜拿走其中几本,也是翻阅最为厉害的书籍。

回到衙门,孙胜首先来到被关押的店小二牢房,刚进牢房,店小二立即跪倒在地。

“大人,我是冤枉的,杀人者是那个傻儿,我亲眼所见,夫人也看到了。”孙胜让跟随而来的捕快搬来一张椅子,坐上去之后,翘上二郎腿,悠哉游哉品着香茗:“你进刘记饭馆的事,阮芳芳已经全部交代了,你与其私通之时被发现,而她已经全部抗下所有的事情,说人是她杀的,让我放了你。你说我该怎么办?”

店小二一愣,继而犹在悲天抢地的哭诉着:“大人冤枉,大人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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