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连山镇的人,在林子锋的指挥下忙的热火朝天,旷野之中,也有一个人在拼命奔波。
这人便是一察觉到不对劲,就溜的比兔子还快的史珍香。
在黑熊寨中,论武力,他比不上二当家石大猛,论领导能力,他比不过大当家牛霸。
他之所以能坐稳三当家的位置,靠的就是他审时度势的机灵。
知道巴彦是金大腿,他就拼命钻营,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姐姐,送到了巴彦身边。
知道石大猛来势汹汹,己方毫无优势,他就当机立断,舍弃自己的手下逃之夭夭。
现如今,他更是明白,除了去找巴彦,带着他回连山镇找回场子,他已经没有任何翻身的办法了。
所以史珍香逃出生天后,那是马不停蹄,直奔关外而去,要去找巴彦求救。
有赖于他曾经来关外进贡过,所以路线他大致还比较熟悉。
但是他千辛万苦赶到目的地的时候,却差点崩溃了。
因为他记忆中那个,满是营帐的驻扎地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地的粪便和垃圾。
“姐夫,你这是去哪了啊,还给不给我活路了!”
史珍香仰天长啸,觉得老天爷简直是在玩他。
巴彦可是他唯一的希望,现在唯一的希望都不见了踪影,史珍香有多绝望可想而知。
“我记得,关外的牧民,是逐水草而居,会经常换地方。”
“所以姐夫肯定只是暂时换地方了,肯定是这样!”
史珍香好歹是麻匪出身,性格还是比较坚韧的,绝望了一阵之后,又打起精神,寻找可能的希望。
想着想着,他就有了思路,认真观察起了周围的痕迹。
巴彦麾下的人可不少,要迁徙的话,肯定会留下不少痕迹。
史珍香认真寻找了一番后,还真找到了一条痕迹,直通草原深处。
“姐夫我来了!”史珍香立马激动起来,翻身上马,沿着痕迹一路赶去。
不过这一路,史珍香就不怎么顺利了。
因为巴彦迁徙的时候,带着大量的牛羊,这对草原上的野狼来说,是无比巨大的诱惑。
所以这一路上会有多少野狼,可想而知。
史珍香要是带着黑熊寨的麻匪出行,别说野狼了,碰到狼群他都不带怕的。
可是现在,他只是孤身一人。
虽说真碰上狼了,他打不过还可以跑。
但他晚上总要睡觉吧,一个人在茫茫无际的大草原上,听着此起彼伏的狼嚎,谁能睡得着?
史珍香反正是没胆子睡觉,只能一咬牙,干脆不睡了,披星戴月地赶路。
又因为有狼群聚集,小动物要么被吃了,要么就逃了,史珍香连弄点野味果腹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史珍香是又累又饿又困,那叫一个凄惨。
但史珍香还真就凭着那么一口气,一连赶了好几天路,连片的营帐,终于遥遥在望。
惊喜的史珍香,凭着最后一口气,冲到了营帐前,便一头栽倒下去,人事不省了。
待史珍香恢复一点意识的时候,就察觉到自己的脸上湿漉漉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舔自己。
“姐夫还真够意思,专门给我安排了侍寝的人,不过这有点太热情了吧,草原上的女人就是奔放。”
史珍香立马就想到了某些低俗的服务,脸上浮现了丝丝阴笑,抬手便搂了过去。
但手一搭上去,史珍香就觉得不对了。
这种很宽很厚毛茸茸的感觉是什么鬼?
史珍香猛地睁开眼睛,便见一头小马驹,正瞪着眼睛看着他。
一人一马大眼瞪小眼,仿佛时间静止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