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懵比的林子锋,盯着伍拾壹问道。
眼前发生的事情,完全脱离了林子锋的掌控,所以他必须得搞明白。
猴奴怎么突然就要噬主了,伍拾壹的哥哥什么时候掺和进来的?
“我哥哥三年前被选为猴奴,一直坚持到了现在,是所有猴奴中,活得最久的一个,所有猴奴都听他的话。”
“上次我得知麻匪要杀过来了,就想到联系我哥哥,让他帮助我们,结果被他拒绝了,直接把我赶了回来。”
“我也没想到,我哥哥竟然带着猴奴们过来了。”
伍拾壹一五一十的把情况,都告诉了林子锋。
“当了三年猴奴,这得是个什么人物?”
林子锋闻言,不禁看向正在不断接近的猴奴,喃喃说道。
他对猴奴的情况了解颇多,猴奴在麻匪那里,绝对是不被当人看的。
平日里,每天只会提供一碗稀粥作为伙食,只有要上山抓野猴的时候,待遇才会好一点,得到一碗比较浓的粥。
而且但凡哪个麻匪心情不好,都会选择拿猴奴出气,打个半死都是好的,直接把人打死了,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这样的条件下,猴奴们的身体有多么虚弱可想而知。
然而,他们还要上山,在野猴们的围攻中,带几只野猴出来。
刀锋山对猴奴们来说,无异于鬼门关,几乎每次上去,都会有人丢掉性命。
在这种境况下,一个人竟然能熬三年,堪称恐怖。
林子锋都很想认识一下,伍拾壹的这位哥哥了。
不过他对猴奴的帮助,并不抱多大的期待。
猴奴毕竟是猴奴,身体素质跟麻匪比,有着天壤之别。
让他们跟麻匪斗,无异于自杀。
然而,如今脆弱不堪的他,已然没资格拒绝猴奴的帮助了。
所以他默默地让伍拾壹打旗语,让威远营和潜龙营配合猴奴。
猴奴的到来,自然也被麻匪注意到了。
不像林子锋怀疑猴奴是麻匪的原因,身为麻匪大当家的史珍香非常清楚,这次麻匪是倾巢而出。
所以他们身后出现的,只能是敌人!
“连山镇的人,竟然还有胆子,安排骑兵绕后包抄我们?”
史珍香看着正狂奔而来的猴奴,又惊又怒。
他们黑熊寨的人,向来认为自己是这片地界最好的骑士。
结果林子锋竟然敢安排骑兵来埋伏他们,这让心高气傲的麻匪们,如何能够接受。
“不对,大当家,那些人好像有点眼熟。”
“就最前面那个,不就是你最讨厌的那个臭虫吗?”
有个眼神好的麻匪,却认出了猴奴,尤其是伍拾壹的大哥。
“还真是那只臭虫,不是让他们去抓猴子吗,他们这是想干嘛?”
史珍香在手下的指点下认出了伍拾壹的哥哥,脸色越发难看。
伍拾壹的哥哥,之所以被麻匪称呼为臭虫,是因为他脾气很臭,但是命特别硬。
与卑躬屈膝的其他麻匪不同,他从不给麻匪一点好脸色,但麻匪的每一个命令,他又能不折不扣地完成。
去刀锋山抓猴子,不管伤得多重,他最终都能活下来。
于是乎,麻匪们喊他臭虫,对他看不顺眼的大有人在。
按理说,在麻匪窝里,让麻匪们不爽的人,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偏偏原来的大当家牛霸哪根筋不对,竟然有点欣赏他的脾气,吩咐不准把他打死了。
所以他才有机会,活到现在。
史珍香就看他很不爽,本来这次收拾完连山镇,就该想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