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玲珑的眼神渐渐黯淡了下来,如乌云遮住了月光的皎洁,失去了流光溢彩。
林默的话虽然说的不客气,却是对的,是啊,她有什么资格妄想呢?她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家世普通,学历普通,经历普通,如何配得上袁灏宸那样惊才绝艳,睥睨天下,天生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呢?
扪心自问,她有真的动心吗?真的妄想过不该妄想的东西吗?好像也没有吧,只是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接触过袁灏宸这样的人,有好奇有向往有崇拜有仰慕。
可是,那些莫名的心跳和悸动又是为什么呢?
叶玲珑茫然了,刚冒出头的一点点小火苗被林默这番话如一盆冷水一般兜头而下,浇了个彻底。
是啊,人贵有自知之明,她从来都是有的,与其将来被别人嘲讽不自量力,还不如被熟人点醒,及时止损。
叶玲珑深吸一口气,扯出一抹勉强的笑容,“默爷说的对,我记住了。”
“玲珑,你……”凌澜看着叶玲珑的强颜欢笑,也不知该说什么。
“凌澜姐别担心,我也没妄想什么,只是总裁那样优秀的男人我没遇到过,难免多看两眼,我刚认识默爷的时候,还总是偷瞄她呢!”
“要不要我给你个机会追求我?”林默挑眉,适当的扯开话题。
叶玲珑吐吐舌头,耸了耸肩膀,“知道你奸商的真面目以后,我就幻灭了!”
“臭丫头!”林默一个抹布扔了过来。
酒吧门上的风铃响起,三人同时转头,看到一个背着画板的女子推门进来。
一头乌黑的秀发一直垂到腰间,不施粉黛,穿着保守的中式套裙,上衣是一件棉麻的七分袖斜搭襟短衫,领口和胸前的盘扣小巧精致,衣襟上有精致的刺绣,下身是一条同色系的长裙,一直长到脚踝。这是现在很流行的改良汉服,平日里穿也不显突兀,反而带着一丝古韵和风情。
“晴天,你现在这穿衣风格我真是消化不良,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自己穿越到民国了。”林默无情的吐槽。
谢晴天走进来,将画板豪放的往沙发上一扔,一屁股坐在吧台凳上,拿起叶玲珑的水杯,将里面没喝完的半杯水一口气干了,一抹嘴,喘了口气,“累死老子了。”
这一开口和这一身优雅的民国风反差太大。
叶玲珑咯咯的笑起来,“晴天姐,你还是别说话了,光看扮相我都相信你是个淑女了。”
谢晴天翻了个白眼,伸手将后面一头的长发利索的挽起来,在吧台上随便拿了根筷子当发簪,便盘了个漂亮的发髻。
林默的小洁癖又犯了,直接炸毛了,“谢晴天!那是我吃饭用的筷子!你恶不恶心!”
“老子还管!”谢晴天接着翻白眼。
“你什么时候去把你这头发剪了!这么长你也不嫌麻烦,大晚上演贞子都不用化妆!”
“我不剪,孙先生喜欢。”
“你这走民国乖乖女的风格又是抽的什么风?能不能换换?”
“我不换,孙先生喜欢。”谢晴天眼皮都懒得抬,懒懒的说道。
林默气结,她都交了些什么朋友这是!一个个没出息的!
孙伟霆也是他们同期的同学,当初都在雅棠艺术学院上学。孙伟霆出身军政世家,曾爷爷,爷爷和父母都从军,在部队效力一生,父母的军衔都不低,妥妥的红三代。孙伟霆毕业后念了军校,后来便进了部队,继续传承家族的辉煌。
他的父母虽然从军,但这一代与商界的关系更紧密了,便也就认识了京市这群财阀,孩子们都差不多大,送到一起念书也是培养人脉的一种捷径,同学发小的情谊总比将来社会上结交的感情要深厚的多。
孙伟霆有点少年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