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已经死了,这就是社会教我的。”
“也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两高一部出台了指导意见,试图把正当防卫这个昏睡的条款激活。用法律去庇护民众善良与勇敢的心。”
“大家想一想,如果这个社会缺少了这些多管闲事的,或者说多管正事的人,那这个社会要多寒冷啊!”
“所以现在意见出来了,我们要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呢?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正当防卫的条件。”
陈不凡看到罗杰老师变得严肃的表情,知道重头戏来了,他集中注意力听讲了。
“第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存在不法侵害,当然不法侵害也包括侵犯生命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还有财产权。”
“小偷偷我东西,我可以打他吗?当然是可以打他啊!”
陈不凡听到罗杰老师的这句话,内心高呼“稳了,那个小偷告我,就是自取其辱。”
罗杰老师都肯定了陈不凡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了,还有谁是不同意的呢!
欢呼完后,陈不凡继续听罗杰老师的讲解。
“第二个条件是时间条件,他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可以是结束后或者还没开始的不法侵害。”
显然,这第二个条件陈不凡也是符合的,当时就是小偷在逃跑啊!就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啊!陈不凡稳了!
“还有就是,我们一定要站在一般人的角度上,防护行为要从整体上看,千万不要事后诸葛亮。”
“我们一定要站在一般人角度分析问题,千万不要说自己是理性人,我们都不是理性人,我们都是情感人。”
罗杰老师说完后,拿起水杯,实施战略喝水。
“第三个条件就是对象条件,意思说我们必须对不法侵害犯罪分子实施正当防卫。”
“当然,这里这个不法侵害犯罪分子呢,不单纯的包括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教唆者和帮凶一样可以认为是犯罪对象,一样可以对他们实施正当防卫。”
陈不凡还是符合这个条件的,小偷就是犯罪分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第四个条件就是必须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也就是我们在无法退让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正当防卫。”
“当然,如果我们在遇到不可抗的因素,比如我们在自己被殴打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正当防卫吗?”
“这当然可以了,我们这是在维护自己的生命权,我们当然可以反抗,我们已经无法退了啊!这是正常人的想法!”
“如果,你不是正常人,你想的是我被打死都不反抗,我们就是要让别人打死我,那我也没有办法了,你随意吧!”
“好了,这就是第四个条件,现在我们来讲第五个条件,也是最为复杂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这是个千古难题啊,为什么说他是千古难题呢?”
“因为这里涉及了人类分歧的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行为正义,一种是结果正义。”
“那么法条是怎么说的呢?法条说的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防卫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应当减免责任。”
“那么长期以来,防卫过当具备的条件是那些呢?是结果不当和行为不当其中一个,还是说结果不当和行为不当两个需要具备呢!”
“大家觉得是或者说对防卫人有利,还是并然说对防卫人有利呢?”
这当然是并然说了,陈不凡脑海里面做出了决定。
罗杰老师也肯定了陈不凡的观点!
“那么我们这次的指导意见是采取什么观点呢?当然是采取并然说,一定要具备行为不当和结果不当一起构成才是防卫过当。”
“当然了这里的重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