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黝黑的铁器,忌惮无比,他总能感觉到那铁器头部的圆洞,给人一种巨大的威胁。
这是来自他数十年在的刀口上舔血的自觉。
“这是步枪。”
“士兵打仗时的利器!”
“数百米外取人首级,一击毙命,老弱妇孺,均可使用。”
余慎回应。
一身中山装,伫立在这位华夏老祖宗身旁,咬字极为清楚,字正腔圆,让人听着很是舒服。
“步枪……”
“数百米外一击毙命……”
始皇嘴里喃喃着这些字眼,又问:“那为何他们不穿盔甲?”
“盔甲防不住枪械。”余慎回答。
“步枪的威力如此巨大?”始皇眸子震惊,他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何这才三寸的铁器威力如此巨大?
“可否让孤看看……”始皇再次渴望的问。
此时的始皇如同一个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市井小民,但却没有任何人嘲笑,反而是有些心酸。
“始皇想看,自然没问题。”
余慎一挥手,
场面一转,
“预备,开枪!”
上千士兵的枪口冒着红蓝色火焰,朝着前方射击而去,飞沙走石,仅仅只是几秒,废弃的大楼千疮百孔。
轰然坍塌。
地面震荡。
始皇身体忽然一颤:“如此将士,如此威力巨大的步枪,竟然只是常用的武器,若是在在大秦……”
消灭六国。
何须数十年,上百年?
三月足以。
“若是在大秦,”余慎的声音传来:“百丈之外,百人手持步枪,一盏茶功夫,便能消灭万军!”
“百人,抵挡万军!”
“不,百人,消灭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