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会被判“社死之刑”。
先剥夺家庭全部财产,同时剥夺其自由迁徙等权利。
和“社死”的真正处罚相比,这些都是不值什么的小事。
被判“社死刑”的人,天天于街让人多处打扫卫生,没有工资城主管饭。
头戴标清“腐官**”、“奸商**”、“人口贩子**”罪行的尖帽,不得摘下。
人人可骂、可辱、可唾但不能打之、杀之。
“社死”之人,一切只能忍受。倘若忍受不住回嘴,则打死不论。
每镇、每城都需竖起两座高大石碑,一曰“英烈”,一曰“耻辱”。
石碑护墙上,写清姓名、简介、画像、事由。
英烈碑设岗,日日供奉献花,逢年过节城主带全城百姓恭拜。
耻辱碑“社死”之人的直系亲属。
逢年过节需集齐全家老少,当着全体镇民之面,高声朗读唾骂、诅咒之词。
除此之外,侵犯公德,鞭三次不改者,“社死”一年。
三观不正赞颂侵略者,鞭三次不改者,“社死”五年。
二次再犯同罪,社死一世!
“受了社死刑,三代之人的脸都要扔在地下,千人踩万人踏!”
大明朝从太祖开始便最恨贪官,剥皮填草都不解恨。
但比起“社死刑”此手段不要人命,但实实诛了三代人的心。
比起诛心,杀人算什么!
比起诛心,银子算什么!
截止目前,琴岛城内打扫卫生的,还是朱慈烽掏钱雇的人。
找个想吃“社死”这头只螃蟹的人,还真不好找!
不打算吃螃蟹的王明义推天秦天明的手,一脸的正气凛然,
“秦大人是吧,我家大人没工夫闲聊。你们要是想拜见大人,集齐千户官一起来。除此之外,没腰牌的一概不能进城!”
如同他这位穿着卫所兵制服的民兵,只认腰牌不认人,由此杜绝了任何细作靠近的可能。
至于仿造……那腰牌可不是随便谁都能造的!
都是木牌刻出十指指印,并编成不同英文字母,与罗马数字的编码。
说白了,就是朱慈烽想出来的身份证。
而且不懂指纹编码系统,不懂英文字母与罗马数字的人,可没本事仿造!
这天底下,也没有谁的指纹是相同的!
“这位兄弟,通融通融罢。下官平日公务繁忙,烦请通传下,要是大人说不见……”
对此王明义朝自己手下使了个眼色,只见那人敲了声锣。
接着腰后拔下两只小旗,在手里仿佛做操般比划起来。
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回事的秦天明,不也敢说,也不敢问,只好那么傻傻的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