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依则道。
拉玛跑到他跟前,挽着他的手臂说:“阿大,我知道你最疼我了,这么多年来,我也没有做过什么让你和阿娘不高兴的事,但是这次,我是真的用了心的。”
法依则盯着他这个女儿看了很久,他引以为傲的拉玛,草原上的花,被众多贵族富户追求的姑娘,居然看上了那位冷面王爷。
半晌他叹了一口气道:“你有什么想法?我听说王爷已经娶妻,而且据说很恩爱,在公开场合都很亲密。”
拉玛不服气地说:“我早就打听过了,对方不过是个商户的女儿,而且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个哥哥,也没什么人能为她撑腰。而且,”她从法依则面前走到桌子对面,“这皇家的婚姻,本来就是做做样子的,就算是关系再不和,也会在外面表现得夫妻和睦,恩爱有加。我可就不一样了,我的父亲是伊城大户,又是城主,他若是娶了我,就相当于掌握了整个草原。他这么聪明的人,也一定能想到这一点。就算是他的那位王妃再心里不舒服,也会不吱声的,说不定不久之后我还能坐上正妻的位置。”
法依则无可奈何,他的这个女儿从小就很有主见,很小的时候就在草原上骑马驰骋,只要她想的事情就是一定要做的,也不知是福是祸。
“为了拉近王爷的关系,我决定明日开始就住在宅子中,每日就不回这边来了。王爷不是一直呆在伊城的,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喜欢上我,然后带我回京城!”拉玛说着,撩了一下满头的发辫。
草原上的姑娘热情奔放,一旦看上喜欢的男子,就会主动出击。
拉玛回到房间,叫婢女帮她收拾了换洗的衣物,也不知这位王爷喜欢什么风格的衣裳,素净的还是艳色的,那不管了,一天换一套,探探他的喜好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