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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该结婚了(2 / 3)

,但甲鱼是很难捕到的!也因此显得名贵。

甲鱼是高明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田里捕到。

“大嫂!尝尝我做的甲鱼!”高明把甲鱼中一块最肥大的肉夹到邵微的碗里。

这也是宁州的待客之道,最好的菜让客人先尝。

“明弟!你太客气了!”邵微客气道。

“我先失陪了!”吃完晚饭,高明就出去了。

“微微!你也知道高余很早就没有父母,是我一手带大!因此他的婚事我也不得不操心!”晚饭后闲聊了一会,叔叔就切入正题。

两个人对视了一下。

他们该是不是事先商量过了?

“你们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也该结婚了吧!”叔叔直截了当地说。

“来的时候,我爸妈也跟我们提过!”邵微顺水推舟。

“那最好不过!什么时候请你的父母来一趟!我们谈谈,定个日子吧!”

“日子就由你们定吧!”邵微客气道。

“还是跟你父母商量一下吧!我都还没见过亲家母呢!”叔叔笑着说。

“好吧!”邵微答应道。

双方父母见面后,少不得寒暄一番。

“我看选日不如撞日,过几天就是国庆了!不如把日子定在十一吧!”叔叔最后拍板。

“这个日子不错!在举国同庆的时候举行婚礼!可谓是‘双喜临门’了!”邵微的父亲附和着。

日子既然已经定下,两个人开始各自忙碌。

邵微想暂时找个人替自己管理剧务,找谁呢?

冷锋?冷锋的运输业务繁忙,根本就无暇顾及。

叶青?叶青现在可以说是邵微的闺蜜,可惜叶青是叶家村的,让她来管理高家村的剧团,高家村的人们肯定会反对。

高明根本就不用提,一方面是邵微根本就对他没有好感;另一方面,邵微觉得高明根本就是属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那类人。

邵微想到了高大兵,高大兵是村里的会计,有一定的文化;而且他跟高余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最重要的是高大兵诚实,稳重。不像高明那样轻浮。

邵微叫高余把高大兵叫到家里。刚开始高大兵并不愿意接手,这毕竟不是好差事,但架不住高余夫妇俩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就范”。谁让自己是高余的发小呢!

邵微安排好剧团的事,就安心地做她的“新娘”去了。

冷锋听到他们的喜讯,心中是又喜又忧。

他们两个,一个是有恩于自己的好大哥;一个是对自己百般呵护的姐姐。他们俩“修成正果”,自己自然高兴。

他们既然结合了,自己就不能呆在高余家,影响他们的二人世界!

去哪儿呢?

叶青家?虽然叶青的父母觉得冷锋人不错,但他的“成份”成了他们结合的最大障碍!因为那是个畸形的年代,造反派们对他们的结合百般阻挠!

“鬼屋”?“鬼屋”的二楼现在虽然做了微微剧团的仓库,还是可以腾出一点空间来作为自己的立身之处。再说剧团晚上也需要有人看守,虽说高家村的村民对“鬼屋”没有了恐惧感,但要叫谁晚上去过一夜,恐怕还是没人敢去!

打定主意,冷锋来到高余家。

“微姐!能不能借你的‘鬼屋’一用?”冷锋诙谐地对邵微说。

“干嘛?”邵微疑惑地望着他。

“你们不是准备结婚了吗?我再住在这里的话,你们晚上就不用点灯了!”冷锋幽默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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