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摇了摇头,说:“这是民谣,和苏瑾的风格不搭,翻唱歌曲其实没什么,但是我希望把你打造成国际巨星,所以,翻唱最好不要有。”
秦歌说出第一句话,苏瑾两女眼神顿时黯淡下去,但听完后,两女眼睛顿时又异彩涟涟。
国际巨星!
这种话,就算换了当今乐坛的一线歌星对两女说,她们都不会相信。
但是她们相信秦歌。
奇迹这个词,似乎就是为秦歌量身打造的一般。
关玲珑或许只知道秦歌在写歌上面有异于常人的天赋,但是苏瑾却知道更多秦歌的秘密,比如,秦歌除了是一名原创音乐人之外,还是一名畅销书作家。
现在市面上卖的最火爆的小说《悟空传》,就是出自他的手笔。
越深入了解,苏瑾就越发现秦歌的神秘,她虽然情商不高,但还没到愚蠢的地步,她心里十分的好奇,秦歌这些能力,究竟是怎么修炼出来的。
不过她也知道,不论她怎么问,秦歌都不会说。反正她只需要做好她该做的角色就行了,剩下的事情,则都是秦歌需要操心的事情。
回家的路上,秦歌也在想今晚发生的事情。
今晚的确高调了一点,不过秦歌却不后悔,反正这首歌本来就是他的原创,就算是在校园里曝光了,对他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第二天秦歌来到学校的时候,刚刚骑车进入学校,有两个女生看见他了,立刻就红着脸走了过来,然后小声说:“秦歌,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秦歌愣了一下,旋即有些无语。
签名,这种行为在秦歌看来,那是明星的专属行为。虽然秦歌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名气堪比一些二线明星,但是他真的没有做好路上被粉丝遇见,然后被要求签名的准备。
看着两个小女生眼闪金星,期待的的望着自己,秦歌很无奈,也很不自在的接过纸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秦歌签字很漂亮,标准的行书,略有些草书的感觉,用来当做签名在合适不过。
两个女生拿回纸笔,开心道:“谢谢。”
“不客气,我先上去了,再见。”秦歌逃也似的跑上楼去了。
一路上他又遇见好几个要签名的,甚至还有几个要合影,有那么一瞬间,秦歌真的以为自己化身成为大熊猫了。
也不怪这些学生如此激动,要知道,这里是高中啊,又不是大学,更不是那种艺术学校。但就是这样一所普通的高中,竟然出了一个会写歌的天才。关键是,这个高中生写的歌,还是辣么的好听。
秦歌刚刚上高中,在班上没什么玩得好的朋友,如果硬要找的话,董青青或许能够算一个。
早自习还算平静,但秦歌总是能感觉来自四面八方同学们好奇和想要接近的目光。
秦歌还是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出名或许不是什么坏事,可是他忘记了,他现在是学生。他成熟,不代表他的同学们也成熟。
一群十六七岁的学生,忽然发现和自己同班级的同学竟然是当下最火热的明星时,谁特么能淡定?
“秦歌,《同桌的你》真是你写的啊?”同座位一个男生好奇问道。
秦歌翻翻白眼,但还是强忍着耐心道:“是我。”
男生听见秦歌承认了,立马就激动的不能自己了,紧紧握住秦歌胳膊,道:“不行,你得给我签个名,还得和我合照,我可是你未来三年的同桌啊,你必须优先照顾。”
秦歌对上他火热的眼神,发现自己竟然不敢说出半个不字,他是正怕这个火热的粉丝对自己做